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人无信不立,事无信不成,商无信不兴
近日,佛山南海区法院
对一名中山男子
发布执行悬赏令
如果你知道被执行人的
财产线索及具体去向
请速速向法院提供
本案未履行金额为482555.77元
悬赏金额为执行到位金额的4%
悬赏执行到位
最高悬赏金额约为19302元
梁俊文
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梁俊文,男,30岁,公民身份号码:4420001988****7356。
1户籍所在地:
广东省中山市港口镇翠港新村
2.立案时间:2017年5月19日
3.执行案号:(2017)粤0605执5717号
4.执行依据:(2016)粤0605民初11446号
5.案情简介:
2014年10月17日,广东佳明机器有限公司与梁俊文签定了“购销合同”,梁俊文以369000元的价格向广东佳明机器有限公司购买PD120-KX三台全电脑伺服注塑机。合同签定后,广东佳明机器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19日交货,但梁俊文却迟迟不履行付款义务,截止起诉之日,梁俊文仍欠机款本金28万元。
6.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梁俊文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执行人广东佳明机器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58300元及以该款从2015年1月21日起按日1‰计至付清款日止的违约金;
在未付清货款前,申请执行人广东佳明机器有限公司向被执行人梁俊文卖出的三台PD120-KX全电脑伺服注塑机(编号分别为:14H044、14H045、14H036)的所有权属于申请执行人广东佳明机器有限公司。
7.履行情况:截至本信息发布之日仍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目前本案被执行人已经被人民法院在全国范围内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同时依法限制其在购房过户、乘坐飞机高铁、住宿高档酒店、子女在贵族学校入学等方面的高档消费。
8.悬赏执行的金额
本案未履行金额为482555.77元,悬赏金额为执行到位金额的4%。
10.执行风险警示:南海法院敬告社会各界,涉案被执行人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已被强制执行中,与其交往特别是发生经济往来时应特别关注债务偿还能力。此外,部分执行案件,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穷尽各项执行措施仍然存在执行无果的,属于执行不能,我们呼吁被执行人讲究诚信,积极履行债务,也希望申请执行人能够理解客观现实。
执行指挥中心举报电话:0757-81852666
承办人电话:0757-85582876
中山火炬发布编辑部
责任编辑:晓忻
编辑:黄耀燃
素材来源:中山日报、佛山南海区法院、今日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