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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专项行动计划

阅读量:3608637 2019-10-20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中山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专项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科技局反映。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19年9月30日
中山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专项行动计划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结合中山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和市委十四届七次全会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改革开放,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核心战略,促进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自主创新与开放创新协同发展,努力将中山打造成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区和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基地。
到2022年,引进2家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与著名高校院所共建的高端创新平台基本建成,涌现出一批创新能力突出的科技企业,在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光电、新材料等领域形成若干重大关键核心技术突破,中山翠亨科学城、创新集聚区建设全面推进,加快火炬开发区全市创新发展主引擎、翠亨新区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主阵地的建设,适宜创新创业的环境基本形成。到2035年,中山市形成完备的创新平台载体、创新人才、创新机制和创新环境,成为全球知名的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区和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基地。
二、建设高端创新平台,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一)谋划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积极争取国家、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落户中山,大力吸引国内外高校和科研机构共同参与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发展改革局、翠亨新区)
(二)加快完善实验室体系建设。
1.谋划建设省实验室。携手引进的著名高校院所科研资源,积极向省争取在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光电、新能源方向谋划建设1家省实验室。推动省级企业重点实验室量质齐升。(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2.推动省级以上工程实验室增量提质。加大工程实验室培育力度,重点在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光电等领域新建一批高水平工程实验室。(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
3.共建粤港澳联合实验室。加快推进香港大学生物医药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广东药科大学分中心建设,积极争取引进澳门的国家重点实验室科研力量到中山建设伙伴实验室。(责任单位:市科技局、教育体育局、火炬开发区)
专栏1:完善实验室体系建设
谋划建设1家省实验室:结合中山重点发展的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光电、新能源等领域,整合市内优质创新资源,力争布局建设1家省实验室,打造全链条、一体化、综合交叉融合的国际高水平实验室。
建设省级以上工程实验室:按照“重组一批、提升一批、新建一批”的思路,稳步提升发展省级以上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力争每年新增1家省级以上工程实验室。
建设粤港澳联合实验室:建设生物医药国家重点实验室广东药科大学分中心,按照国家重点实验室相关标准进行建设,吸引香港大学生物医药人才到中山进行创新研发。
(三)加快提升高校办学水平。
1.积极推进中山科技大学建设。高起点筹划建设中山科技大学,以国际视野组建管理团队和选聘大学教师,打造开放型、研究型、创业型高水平大学,培养创新型拔尖人才和高水平应用型人才。采用“学校+重大创新资源”模式开设专业特色学科,培养基础研究和产业应用等各类人才。(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相关镇区)
2.加快推进与澳门科技大学合作办学。大力推进澳门科技大学中山办学项目,积极争取将其纳入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合作发展规划,创新探索“粤港澳大湾区内地政府+港澳高校”办学模式。(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委统战部、板芙镇)
3.加强国际教育合作。推进中山职业技术学院与瑞士洛桑酒店管理学院合作办学项目和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与德国代根多夫应用技术大学、英戈尔施塔特应用技术大学合作办学项目。(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相关镇区)
4.培育省特色学校和重点学科。推进省市共建本科高校工作,支持和引导广东药科大学中山校区和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引进高端拔尖人才,狠抓重点学科建设。(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专栏2:高水平大学建设重点工作
高水平研究型大学:重点推进中山科技大学建设,立足理工学科,兼顾文商学科,涵盖本科、研究生教育,打造省市共建的省属高水平研究型大学。
推动与澳门科技大学合作办学:引进澳门科技大学在中山市板芙镇合作办学建设香山大学,积极争取教育部赋予澳门科技大学先行先试政策。
加强职业教育国际合作:中山职业技术学院与洛桑酒店管理学院合作建设广东中瑞酒店管理职业学院,拟选址三角迪茵湖。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与德国代根多夫应用技术大学、英戈尔施塔特应用技术大学合作建设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中德工程学院,初步选址港口理工学校。
省特色学校和重点学科: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中山职业技术学院、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的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材料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和控制科学与工程等重点学科。
(四)建设高端科研机构。
1.引进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等建设重大创新平台。加快推进中科院药物创新研究院华南分院(中山研究院)、哈工大无人装备与人工智能创新中心、中国科学院大学创新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建设,推动中山复旦联合创新中心、中山香港科大联合创新中心、智能移动机器人(中山)研究院(AMR)尽快落地挂牌。支持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世界500强企业、中央企业等来中山设立研发总部或区域研发中心,建立健全灵活务实高效的创新平台管理运营机制,吸引更多科技创新成果到我市转化产业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
2.加快建设新型研发机构。实施新型研发机构能力提升计划,重点扶持一批研发能力强、示范效应明显的机构,有效推动重点领域与产业无缝对接。鼓励新型研发机构开展技术转移转化、创业孵化等科技服务。(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专栏3:高端科研机构重点建设任务
中科院药物创新研究院中山研究院:中山市政府与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合作建设的科研机构,力争到2022年完成“五个一”的建设目标,即:一个中国科学院药物创新研究院中山研究院;一个中山新药创制产业园;一个中国科学院大学药学院中山学院;一个公共技术平台;一个生物医药产业基金。
哈工大无人装备与人工智能创新中心:中山市政府与哈工大机器人集团合作建设的科研创新机构,以人工智能、无人装备与智能制造、智能传感器、大数据与物联网及先进工业技术为主要研究方向,以孵化与加速功能为核心,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项目和人才,逐步在中山构筑完整机器人及人工智能产业体系。到2022年,引进2名院士或诺贝尔奖得主,专职科研团队50人以上,建设2家省级以上创新平台或分支机构。
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山)创新中心:中山市政府与中国科学院大学合作建设的科研创新机构,建设高新技术公共技术平台、创新创业人才引进与培养平台、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平台、投融资服务平台、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国际合作交流平台、试验仪器开放共享平台。到2022年,引进50个以上创新团队,突破50项以上关键技术。
中山复旦联合创新中心:中山市政府与复旦大学合作建设的科研创新机构,采用“双基地”模式共建,包括中山复旦联合创新中心(中山)和中山复旦联合创新中心(复旦),重点围绕光电产业开展实验室研究、科研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创新团队的遴选与引进等活动。到2022年,突破30项以上关键技术,引进研发人才累计60人。
中山香港科大联合创新中心:中山市科技局与香港科技大学合作建设的创新科研机构,分别在中山和香港科大成立创新中心,开展重大科技专项、香港科技大学百万奖金创新创业大赛(中山赛区)和知识转移等科技创新活动。到2022年,引进10个以上创新团队,科技成果转化10项以上。
智能移动机器人(中山)研究院:中山市科技局与中国北方车辆研究所合作建设的创新科研机构,建设集研发和社会科技服务为一体的科技创新孵化平台,打造国家级机器人产业的人才和创新团队培育基地、智能移动机器人基地和应用典范城市。到2022年,引进研发人才50人,突破30项以上关键技术。
三、推动产业技术创新,促进高技术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建设高水平创新中心。瞄准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等新兴产业发展方向,以企业为主导,联合港澳力量,整合院校资源、产业链上下游资源,推动建设一批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和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等创新载体,促进技术研发和产品设计创新。(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发展改革局、农业农村局)
(二)提升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覆盖率。综合运用财政补助、研发费加计扣除等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设一批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企业研究院等研发机构,加快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普遍建立研发机构。(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组织开展重大核心技术攻关和示范应用。
1.集中力量开展“卡脖子”关键技术攻关。紧扣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人工智能及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重大需求,探索悬赏揭榜制等新型组织方式,引导投资基金等社会资本参与,集中力量组织一批“卡脖子”核心技术攻关。(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卫生健康局)
2.组织新兴产业示范应用工程。编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鼓励企业研究开发创新产品。围绕4K电视网络应用试点示范城市,建设4K电视示范小区、4K电视示范村,带动扶持4K产业链技术研发项目和4K电视网络应用开发项目。(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推动高技术和特色产业集群式发展。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优化创新型产业集群布局,扶持推进关键核心技术开发、产品研制和标准创制,推动高技术产业集群发展。鼓励建设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基地、产学研创新联盟、协同创新中心,推动特色产业集群式发展。(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
四、完善孵化育成体系,打造创新创业升级版
(一)加快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
1.推进珠三角(中山)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推进国家赋予自创区先行先试政策落地实施,加快复制广东自贸区取得的改革经验,推动自创区全面对接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要求,加快形成增长新亮点、发展新优势。(责任单位:火炬开发区、市科技局)
2.加快建设珠三角(中山)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发挥毗邻港澳优势,吸引港澳科技成果到中山转化产业化,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创新成果产业化基地。推进中山市技术转移和知识产权交易协同创新中心发挥作用,继续引进建设若干技术转移中心。谋划建设全市性中试熟化成果转化服务平台,研究出台促进技术交易和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一批契合中山发展需要的科技项目落地产业化。办好第二届模式识别和人工智能国际会议等创新成果交流展示平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科协、市委外办、市委统战部)
3.加快建设中山智能制造服务创新示范区。发挥中山制造业组团发展优势,加快推动与广州、深圳、香港、澳门等地丰富的创新科技资源的融合对接,打造以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产业化融合发展的智能制造服务创新示范区。提升“三旧”改造资源利用效率,加快引进具有雄厚产业资源、极具创新能力的深圳、广州重大产业园项目,形成“企业家+技术专家+现代产业园”的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模式。鼓励高校针对优势产业设置科技成果转化站,成立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
(二)打造创新创业升级版。
1.推动双创基地建设。推动火炬开发区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翠亨新区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加快建设。依托双创基地,积极举办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创新挑战赛、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创客广东、众创杯、香港科技大学百万奖金创新创业大赛(中山赛区)、创客湾区等创新创业赛事及交流平台,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科技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市委、火炬开发区、翠亨新区)
2.加强孵化育成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产业和区域发展优势,引导孵化载体向创新创业国际化、专业化、链条化方向发展,提高服务能力和孵化成效,增强孵化载体在人才凝聚、产业培育等方面的支撑能力,推动孵化育成体系提质增效。加强创新创业资源国际交流,加快完善全链条科技创新创业孵化服务。开展孵化器运营评价工作,对各类科技创业孵化载体实行动态管理。(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3.建设粤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重点建设粤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中山)和澳门中山青年创新创业平台,大力引进港澳创新人才团队,优化资金支持、信息提供、平台搭建等孵化服务,形成功能完善、特色明显、成效突出的港澳青年创新创业支撑体系,推动粤港澳创新创业优质资源在中山集聚。(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技局、市委统战部、火炬开发区、翠亨新区、各镇政府及区办事处)
专栏4:创新创业发展重点项目
火炬开发区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到2022年建成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4家。
翠亨新区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到2022年,建设各类创新创业公共平台5家,新型研发机构2家,高层次创新团队2个,培育2-3家10亿元规模以上的骨干企业。
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粤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中山)、澳门中山青年创新创业平台。
(三)推动高新区和产业创新承载区高质量发展。
1.推动火炬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支持火炬开发区与相关镇区加强合作,进一步完善提高“一区多园”的发展水平,推动火炬开发区改革创新再出发,强化其作为国家级高新区的创新引领示范作用,重点发展生物医药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光电产业、新能源产业,打造中山科技体制机制创新先行区、科技金融产业融合创新综合试验区。(责任单位:火炬开发区、市科技局)
2.加快推动翠亨新区发展。深化与港澳以及国际先进地区在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高端服务业、青年创新创业等领域合作,建设翠亨科学城、中山科技大学、中科院药物创新研究院华南分院(中山研究院)、粤澳全面合作示范区等平台,努力打造为中山市科技创新核心区、珠江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重要平台和国际化现代城市新中心。(责任单位:翠亨新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科技局、教育体育局)
3.谋划建设创新集聚区。谋划建设集孵化、加速及科技服务于一体的科技园区,促进形成“技术攻关+平台建设+成果产业化”的一体化布局,推动建设创新集聚区。(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相关镇区)
五、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优化有利于创新的环境
(一)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加强科技创新政策顶层设计,制定出台我市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的文件,强化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打造柔性、高效、动态、负责任的科研管理机制,抓好落实省在科研经费和科技项目管理、人才引进、知识产权、用地保障、税收补贴、样品样本跨境使用、成果转化收益分配等方面的改革举措,全力打造优越创新环境。启动新一轮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对现行科技资助政策进行全面梳理和调整优化,突出重点领域重点方向,强化财政投入绩效要求和使用效益,增强科技创新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中山海关)
(二)加快打造创新创业人才聚集高地。
1.大力引进国内外一流创新人才。加快修订人才引进培养办法,完善柔性引才工作机制,依托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柔性引进院士、国家重大人才工程人才及海外高层次创新人才。强化企业引才、用才主体作用,紧扣产业发展需要精准引才。支持高校、科研院所通过聘任制、工资协议制等多种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技局)
2.营造宜居宜业环境。全面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简化外籍人才申请永久居留的办理流程。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在中山工作的境外(含港澳台)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按照内地与境外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给予补贴。制定出台人才用房相关支持政策,建设全市集中式精品人才公寓和科学家公寓。研究完善在中山生活的港澳创新创业人士子女就学政策。(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体育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税务局)
(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
1.加强粤港澳知识产权跨境协作。依托粤港、粤澳及珠三角区域知识产权合作机制,加强与港澳在知识产权执法、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的合作。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方面的国际合作,深化打击侵权假冒国际交流合作。(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中级人民法院)
2.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完善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机制,推进建设中山区域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支持黄圃家电和大涌红木家具两个维权中心开展专利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中国中山(灯饰)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升级。加强电子商务、进出口等重点领域和环节的知识产权行政和司法保护。(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山海关)
3.推动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以提高专利质量为导向,推进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工作,培育一批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和优势企业。(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四)加强国际科技交流合作。
1.面向全球对接高端科技创新资源。深化与世界创新强国的科技合作,加强与国际知名科创研发机构的对接与合作,加大与世界知名高校、院所联合办学力度,面向全球大力引进高端创新人才。(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商务局、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体育局、市委外办、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
2.支持中山企业“走出去”促创新。鼓励重点领域创新型企业到港澳及国际创新密集区设立海外研发机构或创新平台,利用境外创新资源推动企业创新发展。(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商务局、市委外办、市委统战部)
(五)推动科技金融深度融合。
1.加快发展创业投资。发挥中山市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作用,提高专业化、市场化水平,服务于中山企业孵化、新兴产业技术攻关、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鼓励国内外资本参与发展创新基金。加大力度促进企业上市上板。(责任单位:市科技局、金融工作局)
2.发展科技信贷和科技保险。实施专利质押融资,完善科技信贷,加强风险控制,完善普惠科技金融体系,大力解决科技企业和创新创业项目融资难题。发展科技保险,降低科技企业风险。(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中山市中心支行、中山银保监分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专项小组,由分管科技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强化对行动计划的统筹协调,研究资源引进、政策落实、体制机制改革、项目推进等方面的重要问题。
(二)加大政策支持。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行动计划的部署要求,加强与省级部门的沟通衔接,在高水平大学建设、创新人才培养引进、用地政策等方面争取大力支持。组织开展市场准入和监管体制改革试点,建立更加弹性包容的新兴产业和创新发展监管制度。创新“三旧”改造实施模式,保障大湾区创新创业用地需求。各相关部门、镇区要按照本行动方案的分工,打造更具吸引力的配套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和省重大创新项目和创新平台落户。
(三)强化统筹推进。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专项小组根据行动计划,制定年度工作要点,任务分解到具体责任部门。市各有关单位要强化责任,抓紧研究出台配套政策,扎实推动任务落地落实。定期召开专项小组会议,研究行动计划推进中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各项任务得到实际推进。
(四)加强监督评估。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专项小组要加强组织协调,对各项任务和目标推进情况进行跟踪落实,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并做好年中对账、年底总结。
来源:中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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