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核定并公布
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核定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确定的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共计762处)以及与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合并的项目(共计50处),现予公布。
各地区、各部门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17号)的要求,进一步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既要注重有效保护、夯实基础,又要注意合理利用、发挥效益,在保护利用中实现传承发展,认真做好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确保文物安全特别是文物消防安全,努力开创文物工作新局面,走出一条符合国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为坚定文化自信、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
国务院
2019年10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第八批国保单位共762处,另有50处与此前已核定公布的国保单位合并。从类型看,包括古遗址167处,古墓葬30处,古建筑280处,石窟寺及石刻39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234处,其他12处,入选文物较多的省份有山西、河南、浙江、安徽、湖南。
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共计762处
另有50处与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合并
一、古遗址
共计167处
二、古墓葬
共计30处
三、古建筑
共计280处
四、石窟寺及石刻
共计39处
五、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共计234处
六、其他
共计12处
与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合并的项目
共计50处
一、古遗址
10处
二、古墓葬
5处
三、古建筑
3处
四、石窟寺及石刻
7处
五、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25处
截至目前,
国务院已核定国保单位5058处,
包括
古遗址1194处,
古墓葬418处,
古建筑2160处,
石窟寺及石刻307处,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952处,
其他27处。
国保单位较多的省份是
山西530处河南419处河北286处浙江279处陕西268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