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哈市交警部门在持续从严治理违法停车的同时,“见缝插针"式的大量、集中增设停车泊位,给群众日常停车提供了极大便利。但这惠民的政策,却成了个别人眼中的“商机”。10月17日,邮政街上一男子就因冒充停车场管理员被辖区交警发现并取缔,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做出行政拘留5日的严厉处罚。
假收费员在记账本
近日,交警南岗大队四中队中队长李波在巡查中听到有群众反映,说邮政街临近大成街的北侧人行道上新施划的免费公共停车泊位开始有人收费了,但当事人着装一点都不规范。民警闻讯后感到非常吃惊,决定暗中进行调查。17日,民警于早高峰期间身穿便服到达邮政街5号附近,8时许,经暗中观察发现一40余岁的男子行迹可疑且未穿制服,当有车主停车时就很自然上前搭讪,并在记录相关信息后开始违法收钱,许多不明真相的车主则稀里糊涂地交了抵押金。
假收费员在收钱
据其中一名车主刘女士介绍,停车费是7元/小时,押金是50元,因当时怕惹麻烦就按要求交了。在这期间,民警发现男子一方面胆很大,附近约10个车位似乎都被其纳入了“管辖范围”中,但另一方面男子又很胆小,稍有风吹草动,就会第一时间钻到一辆白色的私家车里,很注意隐藏自己。
假收费员想乘白色轿车开车逃跑
因相关违法证据已收集齐全,民警随即呼叫中队其他人增援。当警车到达现场时,冒充收费员的男子果然又一次提前上车躲避,并试图驾车逃跑,结果被中队长李波及时取缔,随后民警从其身上搜出了记账的本和违法收取的停车费及押金,男子也在大量事实面前承认了违法收取停车费的事实。随后男子被移交邮政派出所做进一步审查,并在相关证人、证据面前对自己所作所为全部供认不讳。据此,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做出了行政拘留5天的严厉处罚。
交警部门表示
公共停车泊位属于公共资源,不得违法圈占,更不能违法收取停车费用,违者将面临相应的严厉处罚。同时也提示广大车主,在选择路内的公共停车泊位时,应首先寻找停车场标志牌,如上面未写有收费字样的,则视为免费公共停车泊位,当遇到有人违法收费的,应予以拒绝,并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电话,从而有效维护自身权益,坚决不给违法人员以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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