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知道,“军人优先”窗口对于现役军人,依法优先理所当然。记得在当兵的那些年,每当出行的时候,只要看到哪里有“军人优先”的标识,心里都会油然而生一种自豪感,因此也享受过很多次这样的“特权”,甚至帮着行动不便的老人、孩子购买车票或让出“军人座位”。但自退役的那天起,许多退役军人对“军人优先”的概念,也好像一并逐渐淡出了视线,不过在心里也常常会想,难道自己就不是军人了么,为啥还有恁多退役军人常常念叨“我永远是个兵”呢,不外乎在所有退役军人心里,曾经的荣耀毕竟成为历史。
按照《国防法》的最新规定,车站、港口、机场、道路等交通设施的管理单位,应当为现役军人和军用车辆、船舶的通行提供优先服务,2018年12月1日起开始执行。我国《兵役法》、《国防交通条例》等法规条例,也对现役军人乘坐火车、轮船、民航班机、游览名胜古迹等作出减免或优待。这些优抚规定,关键指的就是现役军人,到底哪些人在“优先”之列,对于真正的现役军人,心里一定都很清楚,即便有时候在某个地方没有得到落实,现役军人也不会较真,而对于似是而非的大众,可能就不一定清楚了,甚至是没有“优先”权的较起真来。那么,到底是哪些人,才能在“军人优先”窗口享受“优先”这个特权呢?
我们说是这些人。根据对全国各地“军人优先”窗口的设置来看,还是有很大区别的,有的不仅专门设置这样一个窗口,还设置有军人候车厅、“军人依法优先”通道,免费供应茶水、观看录像,有的在行政服务大厅也标识“军人优先”等字样,也有的“合多为一”设置,比如有的将人大代表、记者、老年人、残疾人、孕妇、离退休干部等同时纳入一个窗口,也就是除现役军人外,这样的人员也能同时“享受”,这叫综合利用。
单从现役军人来说,其实文件规定中也不仅仅指现役军人才能享受这样的“待遇”,其中还包括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警官、军队文职人员、伤残军人、退休士官、武装警察部队官兵,以及综上所述所有人员的随行家属,不过随行家属原则上不超过2人,也不需要提供与本人的关系证明。另外,退役待安置或回乡军人在报到期间,凭“退伍证”或“转业证”等有效证件,在购票、行李托运、安检等环节,也可以享受“军人优先”。
对于不能出具有效证件的,只要有团级以上部门出具的“军人通行证”或者单位电函,或者由客站军代处出具证明,也是可以享受的,这个“优先”来源于交通部、总后勤部关于“军人乘船购票优先”的通知规定。那么,消防救援人员算不算呢?我们说算!在有的地方还没有标识“消防救援人员优先”的场所,“军人优先”对消防救援人员仍然适用,因为在消防刚转隶地方应急部门之后,紧接着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便印发了《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框架方案》,当中明确消防救援人员继续享受国家和社会给予的各项优待,以政治上的特殊关怀激励广大消防救援人员许党报国、献身使命。
至于退役军人能否在享受这个特权之列,社会上的声音褒贬不一,各地行动并不一致,当然,全国5700多万退役军人的呼声是越来越高。自从喊出“组建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构,维护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职业”的那天起,军人事务部也相继联合有关部门出台了相关优抚待遇的规定,各地也都逐渐在对退役军人的优抚规定进行落实,特别是在“军人优先”这个环节,有的顺应广大退役军人的呼声,在重要场所设置了“退役军人优先”的标识或通道,有的还在旅游景点开始对退役军人实行减免优惠,正如有的网友谈到的那样,其实很多退役军人并不在乎自己能在某些方面得到多少实惠,而是希望既然出台了各项有关退役军人的政策规定,能够真正得到落实就够了,以便让全社会都来重视国防建设,以及对军人这个职业的更加尊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