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一中院立案审理黄鸿发案191人被公诉涉嫌20项罪名涉案金额20多亿元
南国都市报10月18日讯(记者 陈栋 通讯员 王敏敏 马润娇 杨斌)近日,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对昌江黄鸿发等191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依法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0月18日,海南一中院对该案进行立案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自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被告人黄鸿发等人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昌江地区为非作歹,肆意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以黄鸿发、黄鸿明、黄鸿金、黄应祥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开设赌场、非法采矿、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大肆敛财,以此成立海南昌江鸿启实业有限公司、海南昌江鸿启实业有限公司叉河水泥分公司等多家经济实体,利用组织在当地的强势地位,“以商养黑”,“以黑护商”。对昌江地区的赌场、铁矿、混凝土、石场、砂场、废品回收、娱乐场所、农贸市场、啤酒销售、烟花爆竹、土建工程、摩托车销售、典当行、驾校等多个行业、领域形成非法控制或重大影响,牟取巨额非法收益20余亿元。并以非法收益拉拢、腐蚀政府职能部门及政法机关领导干部充当“保护伞”,严重干扰、破坏了昌江地区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经营、生活秩序。共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20个罪名,涉及87宗违法犯罪事实。
据悉,该案系海南省建省以来影响最大的涉黑案,海南一中院共接收案卷846册。该案涉案人数达191人,审查涉及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盗窃罪,非法采矿罪,强迫交易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帮助毁灭证据罪,窝藏罪,非法拘禁罪,徇私枉法罪20项罪名。
由于黄鸿发等191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涉案人多、牵扯范围广、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海南一中院高度重视,特将此案列为海南一中院头号刑事案件,成立了专门的办案团队专办此案。
来源:南国都市报 编辑:何传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