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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的战役中,永远没有胜者,但离婚过程却往往是一场持久战。
利益冲突,决定了从一方有离婚意向到最终办完离婚手续,通常需要半年到一年甚至更长的时间。从离婚的阶段不同,双方的心态也在发生着微妙的变化。
初期阶段,一方提出离婚后,另一方往往不能接受,更不能客观冷静的面对现实,特别是一方因第三者提出的分手,另一方更不能接受分手的事实,往往会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在财产分割方面提出较高的要求。实物中,我们遇到很多女性在遇到这种情况时,会意气用事要求对方“净身出户”,否则绝不同意离婚(可惜法律不是这么规定滴)。在这个阶段,提出离婚一方出于尽快离婚的目的,念及夫妻一场的情分往往会在财产分割方面做出较大让步。但即便是提出离婚方在财产分割方面做出较大让步,另一方也往往不会体谅和理解,反而会觉得这是对方应该让的步,甚至认为是对方为了达到早日离婚的目的不得已才让的步。后果是一方让步越多,另一方会胃口越大,离婚协议很难在这个阶段达成。双方陷入僵持、冷战……
中期阶段,一方聘请律师与对方进行谈判协商,另一方开始冷静,客观面对分手。在双方僵持一段时间后,总有一方受不了冷战带来的精神压力,特别是两个人离婚的事情变成两个家庭的战斗后,矛盾升级,很容易谈判破裂,这种情况下诉讼离婚,就成为必由之路。律师的介入,会给另一方带来一定的精神压力,同时会促进另一方冷静思考。律师在此阶段的主要工作,就是对双方进行调解,给当事人做思想工作,分析利弊,言明利害。如果没有作用,那么律师会建议当事人起诉。起诉后,辨别是非及财产分割的焦点,就集中在证据的收集及法律条款的运用上。
实务中,通过一次开庭审理后,反而容易达成调解协议,因为另一方不切实际的要求,往往会被法庭证实是不成立的。从现实考虑,另一方往往会转而同意调解离婚,从而在财产方面获得更多利益,起诉方出于早日离婚的目的,往往也会同意在财产方面给以一定让步。
终期阶段,由于个案情况不同,对法律条款理解不一,加之当事人之间情感冲突不同,也有被告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而法院在查明无特殊情况下,一般第一次是不予判离。当然,法院不予判离后,当事人之间依然可以调解离婚。调解不成,6个月后再诉,法院一般会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再无和好可能,一般会判离婚。二次诉讼离婚的焦点,是双方财产如何分配,当然,此时双方也还可以协议离婚,然而被告一方会失去谈判优势
在价值多元化的今天,离婚是正常且普遍的现象,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建议大家能更加客观理性面对离婚问题,关注内心需求,抓大放小,将离婚对自身及家庭的伤害降到最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