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养狗的人吗?
如果是
那接下来的内容
你可要仔细看了!
如果你的狗
吓到了人
那可能你就会被告上法庭
赔上一笔钱!
最近
西安一名24岁的女子
因为受到了邻居家小狗的惊吓
竟然患上一种
叫做“过度换气综合征”的病症
而且她还将狗主人告上了法院!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大明宫人民法庭 审判员 张丁:“走在楼梯间的小狗,听到了小曹锁门的声音,这时候就叫了两声,小曹为此受到了惊吓。”
24岁的女子小曹家住在西安市未央区一小区内,今年9月10日早上,在单元楼内准备外出上班的她,就被邻居家的一只泰迪狗给吓到了,而且还被医院诊断,得了病。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大明宫人民法庭 审判员 张丁:“在小曹去上班的路上,她就出现了四肢抽搐,就出现了手脚痉挛的症状,后经医院确诊为过度换气综合征。”
虽说事发后,狗主人已经道歉,但由于那只狗当时没有栓绳,而且突如其来的叫声,使小曹受到惊吓并患病,随身物品也因惊吓摔坏,所以小曹就将狗主人告上了法院,索要赔偿。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大明宫人民法庭 审判员 张丁:“小曹到法院,她起诉要求狗主人赔偿她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和精神损失费,以及其他的财产损失费,共计五千余元。”
考虑到双方有矛盾,近期,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大明宫人民法庭通过调解认定,狗主人在事发过程中,没有给狗栓绳,没有尽到管理人责任,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最终,狗主人当庭向小曹支付了1600多元的医疗费,双方也达成了和解。
那么到底什么是过度换气综合征呢?
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急诊科医师 孙宝妮:“过度换气综合征就是指人们在快速呼吸的时候,二氧化碳排出过多,导致的一个现象,一般出现过度换气的时候,可能会出现嘴巴周围以及脸部的麻木,严重还会出现四肢的痉挛抽搐。”
人们的呼吸是吸入氧气,呼出二氧化碳,但如果因为惊吓、紧张焦虑和情绪激动,导致快速呼吸排出过量的二氧化碳时,就会患上这种过度换气综合征,而且它还是一种常见病症。
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急诊科医师 孙宝妮:“该症状一般多发生于年轻女性,年龄在20到30岁之间,主要原因可能就是男女朋友吵架,中年女性也会患病,如果出现情绪激动,放慢呼吸可能会避免。”
而现如今,生活中养狗的人比较多,像被狗惊吓或咬伤的事儿也时有发生,对此我们国家法律中关于此类问题的责任划分,也有着明确的规定,大家伙一定要多加注意。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大明宫人民法庭 审判员 张丁:“《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明确规定了,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被侵权人用不适当的方式,挑逗狗或者打狗,对被侵权人造成的损害,饲养人或者是管理人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而且,别忘了
根据《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
在西安养狗
是一定要按规定来饲养的!
《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中明确规定:禁止携带犬只进入医院、学校、幼儿园、体育场馆、文化娱乐场所、餐饮场所、商场、宾馆、公共汽车、出租车小汽车及候车场所、城市广场、公园、城市主要交通干道、步行街区等区域。
此外,携犬出户时,为犬只挂上犬牌,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牵引带牵领,牵引带不得超过2米,在行人拥挤时自觉收紧牵引带;携犬乘坐电梯或上下楼梯,避开高峰时间并主动避让他人;犬只有攻击人行为时,立即制止,不得危及他人人身安全;保持犬只卫生,制止犬吠,不得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及时清理犬只排泄的粪便,不得污染市容环境卫生。违反以上规定,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新闻来源:《都市热线》
记者:胡浩
本期编辑:蒋小羽、卢丽珍
值班主任:林应乾、邓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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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狗的小伙伴
一定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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