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15时10分,泸水市公安局花桥坝边境检查站民警在公开查缉时,发现一名女性乘客表情慌张,形迹可疑,对其进行尿检显示吗啡阳性。
泸水市公安局六库派出所进一步对该名女子进行询问和调查。经调查,张某艳(28岁,兰坪县人)对其在丽江市酒店房间内和朋友郑某莹一起吸食毒品海洛因的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泸水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给予张某艳行政拘留十一日的处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相关规定,给予张某艳强制隔离戒毒二年。
来源:泸水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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