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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150m²住房 | 提供安家费!兰州城市学院最新招聘!

阅读量:3686840 2019-10-22



兰州城市学院博士研究生招聘公告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9〕127号)规定,我校2019年已发布两期博士研究生招聘公告,公布博士研究生招聘岗位61个,计划招聘45人,实际落实博士研究生32人,尚有生态学等13个招聘岗位未完成招聘计划。经学校研究决定,废止已发布公告中未完成的招聘岗位,发布《兰州城市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聘公告(第三期)》,面向社会招聘博士研究生13人,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爱岗敬业,身心健康。
(三)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备岗位所需专业技能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
(四)年龄条件:往届毕业生为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任职资格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2019年10月21日—10月27日)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从2019年10月21日起至10月27日截止,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现场报名时考生需携带材料:
1.《兰州城市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兰州城市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政审表》一份,
3.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包括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等),应届博士毕业生凭所在院校证明报名。各二级学院于10月28日将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资料统一提交至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人力资源管理科。
(二)资格复审(2019年10月28日—11月2日)
1.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11月2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至兰州城市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人力资源管理科(校本部1号行政楼二楼西侧)进行资格复审。
2.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应聘人员基本条件”及《兰州城市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岗位列表》中的“招聘专业”及其他条件,本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要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名材料,或因个人原因未满足“应聘人员基本条件”、“招聘专业”和岗位具体条件者不予报名。
公告上还说了什么?
待遇具体能落实哪些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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