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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桂律师动态】乘客怂恿公交司机怼出租,司机真撞了,怂恿的乘客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阅读量:3698767 2019-10-23



昨天一大早,一个#乘客怂恿公交司机怼出租#的新闻话题被顶上了微博热搜榜首,公交车VS出租车,一个城市里的王者,一个青铜组小霸王,火速引发吃瓜群众围观。

视频来源:梨视频
视频中可以看出,双方在开斗气车。
乘客:怼他!
司机真撞了,摔倒一车人...
司机被刑拘,乘客受伤,
谁也没讨着好。
两位暴躁司机的任性妄为不必多说,为此承担了刑事责任,那么问题来了,在事件中火上浇油的怂恿乘客是否应该承担一部分责任呢?
对此,我所罗桂成律师是这么看的。罗桂成
广西君桂律师事务所 执业律师
就民事责任而言,怂恿的乘客需承担一定的责任,但就刑事责任或者其他责任,不宜定。
司机是专业人员,不应随便听取乘客的极端怂恿,说明是(司机)本身有该想法,不是乘客的教唆才产生。该行为的想法产生到实施,乘客的怂恿不是根本性因素,只是一个一定层面上的精神辅助。就司机的故意毁坏财物罪或者其他罪名的刑事责任讨论,从教唆犯或者普通共犯的角度去分析,也不宜定怂恿的乘客也承担责任。

虽然从法律角度来看怂恿乘客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小编觉得,这种看热闹不嫌事大的行为很不道德,用微博网友的话说“乘客拍拍屁股赶下一班车了,留下司机铁窗泪”,怂恿司机的乘客害了司机,自己也摔得不轻,嘴炮害人害己,这次是受伤,下次可就不一定这么好运了。
很多人都有“怎么会有人为了一句话就犯罪”的心理,然而现实中就是有不少人因为一句“鼓舞”下定决心去犯罪,成年人该为自己的言行负责。

小编庆幸自己生活在南宁,南宁的公交司机和的哥的姐在文明行车方面做得算是比较不错的。作为行人,车流量太大时,以前小编会站在路边等车流过完再走,现在经常遇到公交的士拖着一串长龙停车礼让,想想让那么多人等我一个,还觉得挺不好意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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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君桂律师事务所广西君桂律师事务所自2009年9月成立以来一直遵行“君子之道,躬行于桂”原则,秉承“用法律商业思维帮助民营企业发展”的使命,针对民企经营涉及的股权、财税、债事、重整及刑事五个内容,培养专家型人才、设计企业需要的法律产品、整合社会高端资源进行深度紧密服务,在南宁地区已经形成了良好的口碑、较高的知名度和较广泛的客户群体。在今后的发展之路上,广西君桂律师事务所全体同仁也将同心协力,为成为您心中信任的律师事务所,也为让您坚信代表公平正义的法律而不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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