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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资格证书的通知

阅读量:3714604 2019-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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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2019年度全国会计初级考试合格证书即时起开始发放,考试合格的考生在领取初级资格证书时,应提交下列材料原件:
1.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2.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或以上学历证书或者学历证明(取得证书时间截至2020年7月);
3.在职在岗人员工作属地证明;在校学生学籍证明;其他人员户籍证或居住证。
 在我市报名的考生到各自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审核点领取资格证书,我市各报名审核点如下:

来源:镇江市财政局会计处
微信公众号:镇江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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