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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妻子出轨,男子持菜刀砍向他人!庭审中他说......

阅读量:3718314 2019-10-23


近日,良庆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告人吴某因怀疑妻子与他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气急之下将对方砍伤。

被害人伤处 组图2019年1月29日晚10点,吴某从深圳坐班车来到南宁,在良庆区某小区找到了妻子庞某。此前,吴某及其妻子庞某从事传销违法活动,并结识了蔡某。之后,吴某由于家庭生活开支大,选择了外出打工。在打工期间,吴某怀疑妻子庞某跟蔡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吴某这次见到妻子庞某后,寸步不离,第二天早上,庞某说要去买菜,吴某怀疑妻子庞某是去见蔡某,于是便到蔡某家中要人。

被告人 吴某
我是来劝我老婆回家的,我叫他打电话,马上叫我老婆回来。我跟他说了好多遍,他不听,然后我就去厨房拿了菜刀过来。我说你叫不叫,不叫我就从他头部砍他两刀,然后我过了一会儿我又叫他打电话,因为他已经受伤了,他知道痛了,他就打,他按号码,他就按同伙的号码,他就不按我老婆的号码,所以我就生气了,把他手机和他外甥的手机,两部手机砍烂了。


之后,蔡某及其外甥趁吴某不注意开门逃脱了,吴某追出去后被赶到的民警抓获。经法医鉴定,蔡某头部损伤程度达轻伤一级,右手食指离断达轻伤二级,右侧尺骨中段骨折达轻伤二级,右中指近节开放性骨折达轻微伤。

被告人 吴某
破坏我家庭,把我老婆骗了,给藏了起来。那你怀疑他们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你有证据吗?我只是怀疑,确实没证据。

公诉人认为,被告人吴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一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犯罪实施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诉人
公诉人建议对本案被告人量刑幅度是在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两年六个月之间。

良庆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将择日对该案进行宣判。
记者: 韦晓 实习:温荞玮 徐雯惠 通讯员:李韦苇
编辑:政法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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