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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泰州市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认定工作开始啦!

阅读量:3724685 2019-10-24



今年5月,泰州市民政局印发《关于印发泰州市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根据坚持标准统一、自愿申报、分级认定、动态管理、客观公正的原则,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我市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工作。
《办法》对社会组织评估等级为3A等级及以上,或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和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社会组织,优先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项目。
《办法》规定,泰州市各级民政部门按照登记管理权限,分级开展资质认定、目录编制和管理工作。社会组织目录实行动态管理,资质认定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满前一年,社会组织需重新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

目前,泰州市级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认定已经开始接受申报,跟随孵化君一起看看吧。
1认定对象       
在泰州市民政局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
2申请方式
10月20日至11月10日,市级社会组织向泰州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处(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提交申请材料。联系电话:86897085。
3申请资质认定的条件
第五条  申请资质认定的社会组织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社会组织评估等级为3A等级及以上;
2、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3、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登记注册,登记证书在有效期内;
2、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信息公开制度;
3、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独立建账,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依法纳税;
4、有符合要求的固定办公场所及合法稳定的收入来源;
5、有提供公共服务必备的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关资质;
6、参加社会组织等级评估且获得相应等级; 
7、在申请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项目前两年年检合格;因成立时间不足而未能连续两年参加年检的,应自成立以来无违法违规行为,社会信誉良好;
8、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具备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符合以上规定,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社会组织,可优先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项目:
1、社会组织评估等级为3A等级及以上;
2、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3、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4、有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项目经历且服务绩效得到认可;
5、影响力、公信力得到相关部门、会员单位、服务对象或其他组织的认可,获得相关荣誉。
第七条  等级评估为5A等级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组织,只需填写申报表,无需提供申报材料,就可以获得资质。
4申请材料
第八条  符合本办法第五条所列申请条件的社会组织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以下材料:
1、填写《泰州市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项目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申请表应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同意。
2、有年检结论的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
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以及社会组织相关财务制度;
4、纳税及专职人员缴纳社保证明;
5、办公场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提供公共服务必备的设备、专业技术人员等相关资质材料;
7、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证明文件;
8、民政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九条  符合本办法第六条所列优先条件的社会组织,除第八条应当报送的材料外,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以下材料:
1、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的证明文件;
2、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证明文件;
3、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项目的协议、活动图片;
4、获得表彰奖励的荣誉证书或证明材料;
5、其他材料。
《办法》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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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信息来源:泰州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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