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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火灾致5人死亡!警示:严禁电动车停放在楼道、单元门口、室内!

阅读量:3743123 2019-10-24


尊敬的半山豪庭各位业主/住户:
接“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关于汕尾市海丰县“10.1”较大民宅
火灾事故的紧急通知
10月1日4时许,汕尾市海丰县城东海龙路一民宅发生火灾、造成5人死亡,火灾原因初步查出为电动车充电起火。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强力推进电动自行车火灾综合管理,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突出严查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违规充电行为。
据调查显示,电动车近年来已成为引起火灾的新成因。
由于电动车在楼层充电爆炸事故频有发生,在楼道内充电更是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现出于安全考虑,同时维护广大居民的利益,禁止任何电动车乘电梯进入楼层充电。

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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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强化电动车停放、充电日常管理。物业服务企业和辖区镇(场、经济开发区)人民政府、社区(村)、业委会应持续开展管理区域内电动车停放、充电的常规性检查,对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应立即组织清理,消除火灾隐患;对拒不配合的,要及时向当地消防和公安部门报告。
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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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电动车在楼层充电爆炸事故频有发生,在楼道内充电更是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现出于安全考虑,同时维护广大居民的利益,禁止任何电动车乘电梯进入楼层充电。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勿将电动车停于楼道内充电。

此外,单元楼道是公共区域,同时也是消防与救护安全生命绿色通道,一旦发生险情,车辆堵塞通道将会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广大业户不得随意占用。

依据《xx省消防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车,禁止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车充电,对违反该条例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舒适安全的居住环境需要社区居民朋友共同维护,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半山豪庭物业服务中心提醒
小区各位电动车主千万不要在楼梯间、过道违规停放电动车更不要随便充电!不要因为图一时方便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后悔都来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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