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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关于包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暂停业务的通知

阅读量:3746155 2019-10-24




重要通知
重要通知

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停机升级期间暂停办理存量房交易及相关不动产登记业务的通知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将于2019年11月1日上线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 届时,相关信息系统将停机,与增值税发票相关联的业务将暂停办理,故无法办理存量房交易及相关不动产登记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暂停办理时间
2019年10月24日0时至10月31日24:00期间,房产交易中心与不动产登记大厅暂停办理所有涉及存量房交易及相关不动产登记业务。
恢复办理时间
2019年11月1日8:30起,恢复办理所有涉及税收及税收的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业务。特别提醒
(一)请广大市民根据本通知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尽量于2019年10月23日18:00前,或2019年11月1日8:30后,办理涉及缴纳税(费)的存量房交易及相关的不动产登记业务。
(二)2019年1月1日起,系统上线完成初期,业务办理集中,可能会出现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办公场所拥堵、等候时间较长等情况,请广大市民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错峰办理。
(三)系统升级停办业务期间,所有通知均通过税务网站、电子税务局、12366短信、办税场所等正规途径和渠道发布。若有疑问,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同时,警惕不法分子编造散布的虚假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感谢广大市民长期以来对房地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尽最大努力为市民提供优质服务和便利,对本次暂停办理存量房交易与不动产登记业务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昆都仑区税务局
                      包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包头市房地产产权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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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包头不动产登记中心
编辑:李承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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