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之前,再说个抱歉,上一篇文章的标题,犯错了。
第二次犯这种错误了,如果还有下一次,我给大家发红包。
标题里错的那句话,自己罚抄了100遍,模糊处理了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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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和下一篇文章,
讲美国的L1工作签证,以及以工作签证转绿卡的方法。
今天这篇主要讲L1工作签证。
在美国绿卡排期周期越来越长的现状下,
申请L1签证,是一个可以快速全家登陆美国的办法。
L1签证的审批速度很快,它没有配额的限制,顺利的话递交材料,3个月就能获批,还可以申请加急,15个工作日内会有结果。
一旦主申请人L1签证获批,申请人配偶、子女可以拿L2签证一同赴美,
子女可以免费就读美国公立学校,配偶可以拿到EAD工卡,合法地在美国工作。
L1签证,下设两个分支L1A和L1B。
1、
L1A,跨国高管工作签证。
L1A最多可以续签7年,期间允许直接申请美国绿卡。
跨国高管,境内公司派高管去美国工作。
顾名思义,涉及到两个实体公司——境内公司和境外公司。
几条硬性要求:
a、这两家公司,必须有股权上的关联。
b、申请人在国内的公司是高管,在美国的公司也需要是高管,
c、要求申请人在过去3年内,在境内的这家公司至少工作了1年以上。
其它的要求,比如两地公司的营业额、员工数量、报税、办公场所等方面,
移民法案中并没有明确的要求。
但从合理性的角度,我们还是做了一定的分析。
境内公司:
申请人在境内公司的高管身份,可以是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运营总监级别的岗位,至少有三层的人事架构。
(对于有一类申请人:父母在国内经营企业,自己美国留学刚毕业,想通过挂靠父母公司申请L1A尽快拿到工签留在美国,不太合适,工作经验不足,很难证明是高管。)
因此,对于这家公司来说,至少雇佣8-10个全职员工,需提交公司的财报。
对申请人的工资、社保、流水,多多益善,能体现作为一个高管的工资水平。
十位全职员工里,最少需要有四位或以上拥有本科学历。
境外公司:
中美这两家公司需要有控制关系,比如母子公司、分支机构或者附属机构等等,
如果中国公司作为母公司,需占美国公司51%以上股份。
但移民局并不要求这两家公司在业务上具有一致性。
境内公司可以在国内做金融、做玩具、做房地产,在美国的公司可以开餐厅、开酒店、开赌场……
完全不需要有关联性。
实操过程中,
私营企业主、私营企业股东,操作空间相对比较大,因为在股份比例和派遣函、岗位设置方面都有一定自主性。
如果本身就在跨国公司,或上市公司任高管,那就需要自己先跟公司协调,是否在美国能有相关岗位提供,并且愿意支持后面续签L1或者转绿卡,申请人本身相对较被动。
L1A的申请采取材料审核+面试的制度,
材料方面,大概就是以上这些要求。
面试这一关,对申请人没有英文要求,可以中文面试,
但移民官会对其美国生意的真实性和可行性做一定的分析了解,
所以申请人需要对商业计划书、未来经营的生意非常熟悉。
L1A签证单次的有效期取决于移民局,新设立公司绝大部分只给到1年,如果是并购已有的公司,也有可能直接给到2年。
关于续签,移民局主要考察的是这家美国公司的运营状况,
但其实也并没有明确的要求,如营业额、员工数量等等。
一样的逻辑,从合理性的角度来说,可以做个分析——
如果以一个高管的身份,在美国开一个小杂货店肯定是不行的。
雇人方面,有的律师建议至少要有6-7个员工,
也有律师建议最少10个全职员工,其中最少4个本科学历。
营业额、员工工资、员工学历、报税,主要和所开设的公司业务相关。
比如开餐厅,需要有一家与餐厅相符合的流水、相应的员工工资、报税等等。
逻辑上合理很重要。
顺便说一下,
据路边社消息,“明天回国”贾跃亭,办的就是L1A签证。
2、
L1B(专业技术人员签证)更简单一些。
L1B对申请人所在境内外公司的要求,和L1A差不多,
只不过L1A的申请人是企业派过去的高管,
而L1B则是企业派过去的专业技术员工,
比如技术人员、程序员、设计人员等等。
属性上,L1B和L1A最大的区别有两个地方,
L1A最长可以续7年,而L1B的最长只有5年。
L1A可以直接申请转绿卡,而L1B不可以。
如果想通过L1B最终获得美国绿卡,它的途径会曲折很多,需要先向美国劳工部门申请劳工卡,再递交美国绿卡申请,
且走的不是相对快速的EB1C绿卡,而是EB2/EB3 职业类绿卡,这2类的排期更更更久。
所以,
在EB5投资移民绿卡排期“遥遥无期”的现状之下,
先拿L1A登陆美国,作为跳板,转绿卡,
成为了另一种比较受欢迎的美国移民方法。
这个内容,留个尾巴,我们下一篇文章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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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儿移————————————给自己的人生多一个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