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民族大学足球协会管理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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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5
第一章 宗旨与性质
第一条 足球协会以“弘扬足球体育精神为宗旨”,以“为热爱足球的同学提供平台,为校园足球的发展注入活力”为目的。
第二条 足球协会是一个旨在为全校同学提供接触足球、练习足球的机会,为同学提供聊球、踢球平台的社团。
第二章 组织
第三条 本协会设有委员会。协会重要活动须在委员会讨论通过。委员会有权对各部门及会长工作进行监督,对各项活动负责。
第四条 本协会委员会结构如下:
1、指导老师一名,对本协会各项活动提供指导与监督;
2、会长一名,负责管理协会资金,协调协会各项工作,主持各项会议;
3、副会长两名,分管、协调部门工作,协助会长工作;
4、办公室主任一名,负责活动整体策划与协会资金运转;
5、宣传部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负责制作、张贴活动所需海报、标语等,并配合活动的进程利用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
6、技术部部长一名,顾问一名,负责平时日常活动的组织和比赛的技术工作、带领会员进行活动;
7、外联部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负责公关业务,联系赞助单位及兄弟学校。
第五条 任免:
1、新任会长、副会长由前任会长推荐,并在全体会员大会上通过产生,会长在任期内除特殊情况外,不得退出本协会;
2、各部门部长、副部长由会长、副会长推荐,并在全体会议上讨论通过产生;
3、部长辞职或被免职,均要通过委员会讨论方能生效。
第三章 会员
第六条 凡我校在籍本科生、研究生及留学生,均可以申请加入本协会。
第七条 会员权利:
1、参加本协会举行的相应活动的权利;
2、对本协会工作、活动进行监督、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3、选举和被选举为本协会主席团及各部门委员的权利及表决权;
4、推荐新会员的权利;
5、自愿入会和退会的权利。
第八条 会员义务:
1、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进行的各项活动;
2、尊重指导老师,服从管理人员管理;
3、如期缴纳会费;
4、维护本协会的声誉和利益,不得私自以协会名义参与商业活动;
5、遵守本协会管理章程,执行协会决议。
第四章 经费
第九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于会员会费,社会赞助及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条 本协会经费由专人管理,用于本协会各项活动。
第十一条 本协会实行财务公开,由委员会监督,不进行任何商业性盈利活动。
第五章 奖惩制度
第十二条 推荐成绩优异的会员进入校队深造;
第十三条 遵守本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积极参加本协会的各项活动。在活动中表现突出,完成本协会交予的任务的会员,经委员会审核,报校团委批准,授予“优秀会员”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
第十四条 凡积极组织本协会工作,认真圆满完成本协会工作,有突出表现的干部,经委员会审核,报校团委批准,授予“优秀足协干部”称号,并颁发证书及奖品;
第十五条 凡不认真完成协会工作,造成重大损失的干部经委员会审核撤消其职务,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六条 凡无故缺席例会两次及两次以上的干部,自动离职;
第十七条 凡无故缺席本协会各项活动两次及两次以上的会员,自动退会。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本协会委员会所有。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中央民族大学足球协会
2019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