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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效显现:韶关地表水环境质量全省排名第三!

阅读量:3770302 2019-10-25



昨日,记者从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今年1-9月全省及城市空气质量状况、全省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已于近日公布。其中,全省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AQI达标率)比例为92.6%,地级以上市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源(79个)水质达标率为97.5%。韶关水质综合指数全省排名第三。这是近年来我市狠抓水环境治理、空气环境治理和扬尘整治换来的回报。
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方面
1-9月,地级以上市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源(79个)水质达标率为97.5%。今年第三季度,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84个)水质达标率为100%。

71个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Ⅰ~Ⅲ类)为74.6%,劣Ⅴ类断面比例为7.0%;27个入海河流国考断面水质劣Ⅴ类断面比例为18.5%。水质综合指数排名前三位为河源、肇庆、韶关市,后三位为东莞、茂名、广州市。深圳、中山、汕头等18市水环境质量同比有所改善(河源市省考断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Ⅱ类且达标,不参加变化排名),珠海、汕尾等2市同比有所变差。
9个全面攻坚劣Ⅴ类国考断面中,水质综合指数排名前三位为小东江石碧、珠江西航道鸦岗、深圳河河口,后三位为东莞运河樟村、石马河旗岭、练江海门湾桥闸。淡水河紫溪、深圳河河口、珠江西航道鸦岗等7个断面水质同比有所改善,东莞运河樟村1个断面同比有所变差。
城市空气质量状况方面
今年1-9月,全省优良天数比例(AQI达标率)为92.6%,较2018年同期(以下称同比)下降0.4个百分点。全省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微克/立方米(11.1%);珠三角地区PM2.5平均浓度为2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微克/立方米(14.3%)。臭氧和PM2.5作为全省首要污染物的比例分别为64.3%和17.5%。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前三位为汕尾、湛江和茂名,后三位为佛山、广州和东莞市。韶关、清远和广州等18市环境空气质量同比均有所改善,中山、湛江和珠海等3市环境空气质量同比有所变差。

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网络综合校对:陈忆文 编辑:肖声扬
责编:王善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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