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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出终止篇】公司的注册资金已经抽走,解散注销时,是否需要补回来?

阅读量:3772803 2019-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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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者:我有一个朋友开了家公司,生意不理想,想解散、注销,但验资时的50万资金是借来的,早就在验资后还给了别人,外面只有别人欠他的钱,他没有欠别人的,国税地税款项也按时交纳。公司他不想开了,问注销时提交清算报告该怎么提交,这个50万的注册资金是不是补回来,不补回来就没办法注销了?

立方法务:在公司清算时,抽逃的出资应当补回来,以保证清算能够正常进行,债务能够清偿。据您描述,由于您朋友的公司只有债权,没有债务,抽逃的注册资本补不回来,既不影响清算也不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可以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清算,特别是要公告通知未知债权人,如果确实没有人申报债权,则可以依法出具清算报告,并在申请注销公司时向工商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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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案例皆为真实案例,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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