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星期二晚22时20分许,萨拉齐欧风丽苑物业秩序队长接到业主电话,被告知2号楼1单元13层弱电井发生火灾。随后,立即有居民报警,消防队员迅速赶到现场,并对楼内居民进行了紧急疏散,对火势展开控制。22时50分左右,火情已被扑灭。
起火原因经消防部门初步调查,起火源是因楼道弱电井内堆放杂物引发,更加详细勘察将在10月23日一早进行,现消防支队已告知13楼三户业主于10月23日上午到消防支队接受调查。
对于此次火灾事故,住建局房产物业监察中队已对欧风丽苑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限其于10月30日前对小区所有楼道内堆放杂物进行彻底清理。
所幸此次火灾事故并未给小区业主造成人身安全和财产损失,但住建局房产物业监察中队就此次火灾事故再此对广大业主和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强调以下几点:
一、各位业主严禁在楼道内停放电动车、摩托车、自行车,严禁在楼道内私拉电线给电动车充电,由此引发火灾,车主将按相关规定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二、广大居民要主动及时清理楼道内堆放的纸箱、菜缸等杂物,保证安全救援通道畅通。
三、物业服务企业作为小区公共区域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安全工作主体责任,要制定和完善小区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消防安全巡查制度。
四、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宣传,做好与居民的沟通协调,及时督促业主清理各类杂物,坚决杜绝杂物以及电动车和摩托车“进楼入户”。对限期不清理的,物业服务企业要进行集中清理;业委会作为小区物业管理第一责任主体,要积极配合物业公司做好清理工作。
五、对拒不整改、阻拦清理,物业公司报告住建局房产物业监察中队和消防大队予以配合;对暴力抗拒的,物业公司可向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