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行业动态    重磅!南昌医保报销有变!更实惠啦!

重磅!南昌医保报销有变!更实惠啦!

阅读量:3794071 2019-10-25


点击蓝字关注我们
重磅!
我市医保门诊报销费用
有变化!!

自2020年1月1日起,
我市将正式启动城乡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工作,
届时全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以下简称“参保居民”,高校在校大学生除外)可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在选定的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资料图)
筹资标准
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按当年度城乡居民个人缴费部分的50%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提取,参保居民不需另行缴费。2020年普通门诊统筹基金的提取标准为125元/人/年,也就是说,我们将筹集4个多亿来保障参保居民的门诊待遇。今后,根据运行情况提取标准还可进行调整。

(资料图)
签约定点
参保居民可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到自愿选定的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南昌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医疗服务协议》,由定点医疗机构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系统中登记确定签约人员的签约信息。
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中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可作为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服务网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养老机构内部设置的定点医疗机构。(具体名单由市医疗保障实时公布,参保人员可通过“南昌医保”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自行关注、查询。)
居民签订协议后,一个自然年度内不能变更门诊统筹签约机构(家庭住址改变,门诊统筹签约机构被暂停医保服务、终止或被解除医保协议的除外),下一自然年度可以重新选定门诊统筹签约机构。
自明年开始,每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为参保居民变更门诊统筹签约机构的集中变更期,参保居民可在规定期限内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到新选定的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变更手续并签订协议,变更自办理变更手续次年的1月1日起生效;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变更手续的,视同续约。

(资料图)
就医方式
参保居民在门诊统筹签约机构就诊时须出示社会保障卡,实行刷卡即时结算。
因病情需要转诊到县级中医医院的,应在门诊统筹签约机构按规定办理转诊登记手续,转诊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后回其门诊统筹签约机构按规定报销。未办理转诊手续的,不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待遇标准
参保居民与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签约后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可按普通门诊统筹政策报销。具体报销范围和标准为:
其一
参保居民在门诊统筹签约机构门诊就医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药品、诊疗项目和转诊至县级中医医院门诊就医发生的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的中成药、中药饮片及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中的甲类中医诊疗项目纳入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未在门诊统筹签约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服务、享受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有效期内因该病种发生的门诊医疗服务、已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基金结算的门诊抢救医疗服务和住院期间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服务不纳入普通门诊报销范围。
其二普通门诊统筹不设起付标准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参保居民在门诊统筹签约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按60%的比例报销,转诊至县级中医医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按40%的比例报销。
其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门诊统筹签约机构和转诊至县级中医医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按65%的比例报销。参保居民与门诊统筹签约机构签订家庭医生服务协议的,在门诊统筹签约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提高5%。
其四对于享受高血压、糖尿病两种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的参保居民,可以在原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基础上,将门诊统筹签约机构增加为其门诊特殊慢性诊的定点医疗机构,其报销比例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政策执行。
来源:南昌发布综合南昌新闻网
南昌发布
微信公众号:nc_fabu

在线QQ咨询,点这里

QQ咨询

微信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