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力决定影响力
从桥山金钱豹与秦岭“周老虎”
回瞻消息来源引来的传播业界突发事件(下)
刘荣庆
12月18日,媒体报道,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以郝劲松申请复议的行为并非具体行政行为,其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为由,裁定不予受理其起诉。
12月19日,在国家林业局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林业局保护司司长卓榕生表示,国家林业局已要求陕西省林业厅委托国家专业鉴定机构对周正龙所拍摄的华南虎照片等原始材料依法进行鉴定,并如实公布鉴定结果。当日,陕西省林业厅信息宣传中心主任关克表示,陕西省林业厅已正式收到了国家林业局指示。林业厅正在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局的指示,委托公众认可的鉴定机构对华南虎照片进行重新鉴定。
12月20日,媒体报道,有网友爆料称:2007年1月、2月间,镇坪县林业局曾向陕西省林业厅派遣的华南虎调查队送礼送钱。次日,镇坪县林业局局长覃大鹏向媒体回应:“账本一事是对镇坪和华南虎调查队的诬陷。”
12月24日,郝劲松正式向北京市高院提起诉状,请求指定北京市二中院受理诉国家林业局一案。12月27日,国家林业局新闻发言人、新闻办主任曹清尧在新华网作在线访谈时表示,华南虎照片的鉴定工作已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陕西林业厅根据国家林业局和陕西省人民政府的要求,已经将照片送到了国家权威机构来进行鉴定。
2007年12月29日,镇坪林业局一位陪同国家林业局上山寻虎的动物保护管理站技术人员张斌报料,国家林业局的专家们在镇坪再次发现虎讯、虎踪数起,其中包括一百多个疑似华南虎脚印,以及一副完整的疑似华南虎幼崽骨架等。
2008年1月7日,华南虎事件中被认为是华南虎原始图像来源的年画虎生产商骆光临向浙江义乌市人民法院递交诉状,状告周正龙与关克侵犯名誉权,要求周正龙公开道歉并赔偿一万元,要求关克公开道歉并赔偿两万元。
2008年2月4日,陕西省林业厅就“草率发布发现华南虎的重大信息”发出《向社会公众的致歉信》:“在缺乏实体证据的情况下,就草率发布发现华南虎的重大信息,反映出我厅存在着工作作风漂浮、工作纪律涣散等问题。”并称,“关于华南虎照片的委托鉴定问题,按照国家林业局和省政府的要求,已经做了大量工作,我们将继续予以推进,一有结果我们接受国家专业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并如实向社会公布。”当天另有消息称,国家林业局某官员私下透露,陕西省林业厅副厅长朱巨龙已在2月3日被停职。
2月20日,媒体报道称,国家林业局一位官员透露:虎照二次鉴定尚未开始。陕西省林业厅最初委托的鉴定机构是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但该鉴定中心不肯接受委托。此后,陕西省林业厅又找了几家鉴定机构,但“确实没有权威鉴定机构愿意沾这个事”。
3月4日,时任陕西省长袁纯清在接受新华社专访时,被问到华南虎照问题,表示陕西省政府对华南虎照事件的态度是“明确”的,“但是在即将开幕的两会上,我们应该把精力主要放在审议政府工作报告上,”3月7日,国家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在列席全国政协界别联组讨论间隙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虎照门”的有关问题、有关事实查清楚之后,将依照法律进行处理。3月10日,在媒体追问下,陕西省林业厅副厅长朱巨龙证实,自己还在上班,工作也没有调动。针对全国“两会”上华南虎形成的舆论焦点,朱巨龙笑称,自己没有什么压力。
4月10日,媒体披露,矗立在陕西镇坪县街头的巨幅广告牌:“游自然国心、闻华南虎啸、品镇坪腊肉”,已经被悄然撤换。
2008年5月8日,美国著名华人刑侦专家李昌钰博士在福建一场专题演讲中,否认了“华南虎”照片的真实性,并说:“照片后期处理得相当好,我只能说咱们中国农民很不错,PS的水平太高了。”
5月12日,学者郝劲松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向国家林业局递交申请,要求公开“虎照”信息。
5月26日,媒体披露,针对浙江义乌市威斯特彩印包装有限公司诉周正龙与陕西省林业厅宣传中心主任关克名誉权纠纷案件,浙江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终审裁定周正龙提出的级别管辖异议不能成立,驳回上诉。此前,关克的上诉已被金华市中院驳回。义乌市人民法院将启动华南虎照案件庭审。
6月17日,国家林业局针对郝劲松要求公开关于华南虎照片信息的申请进行了答复,称“陕西镇坪华南虎照片等原始材料委托国家专业机构进行鉴定”,但对于二次鉴定何时结束并未答复。
6月23日,郝劲松到西安市莲湖区法院起诉陕西林业厅,要求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开相关信息。
6月24日,陕西省林业厅一知情人士向媒体透露,周正龙已于两周前因“私藏违禁物品”被陕西警方带走。知情人声称,周已经向警方坦白了作假的过程,该虎照的原型确实只是一张老虎图片。
6月29日,省政府新闻发言人,省政府办公厅、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的负责人向公众通报“华南虎照片事件”调查处理情况。经查证,周正龙用老虎画拍摄假虎照,还用木质虎爪模具在雪地捺印假虎爪印记行骗。他已被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罪报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此案涉及的13名人员分别受到不同程度的处分,其中省林业厅副厅长孙承骞、朱巨龙被免职,省林业厅厅长张社年经省政府批准给予行政警告处分,野生动植物保护处处长王万云、信息宣传中心主任关克被撤职。
2008年7月-8月,周正龙从媒体消失……
9月27日,周正龙案在旬阳县法院开庭审理。合议庭评议认为,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周正龙所犯诈骗罪、非法持有弹药罪罪名成立,应数罪并罚,其诈骗所得应返还,军用子弹应予没收。周正龙被判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08年11月17日安康市中级法院对周正龙案公开审理,庭审历时13个小时。最终裁定判周正龙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犯非法持有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缓期三年执行,并处罚金两千元人民币。所得两万元奖金上交省林业厅。
“周老虎”一人独扛罪责,被网民称为“一桩超级精彩的行为艺术的终结”。整个传播业掀起的突发事件,经过媒体推波助澜形成四部曲:
第一部曲,群体追风“抢新闻”。2007年10月12日,陕西省林业厅宣布陕西发现华南虎,并公布据称为陕西安康市镇坪县城关镇文采村村民周正龙同年10月3日拍摄到的华南虎照片。媒体蜂拥而上,从安康市到镇坪县道路上络绎不绝的转动着各种媒体各路记者轿车的轮子,镇坪县城大小宾馆人满为患,镇坪县城到文彩村的路上,挤满“三蹦子”车。周正龙家的五张床板和地上,也睡满前来“挖新闻”的形形色色媒体人,顺应偷窥欲“民意”纷纷发稿“尝鲜”。正如网民批评的媒体不能坚持良知、守卫真相,怀着赤裸裸的炒作心态,被消息来源牵着鼻子走,乐于做自误而误导受众的“舆情尾巴”。
第二部曲,静待技术分析。因人云亦云的“信息”保险系数高,获取成本低,媒体将虎照真相寄托于技术分析。中国摄影家协会数码影像鉴定中心邀请了资深数码影像专家、野生动物摄影家、视觉文化评论家、摄影家、数码影像工作者等组成的专家组,对40张华南虎照片进行鉴定,从摄影学和数码影像技术学两个方向分析。12月2日晚,到会专家经过严肃的辨识和分析,得出三个结论:网易公司提供的40幅影像不是真正的照相机原始文件,但确实是公开传媒上所能见到并广泛传播的,“作为华南虎存在证据的影像”;40幅影像是具有一定摄影经验的人拍摄或者指导拍摄,不应是一个毫无摄影经验者独立拍摄的;根据目前影像呈现的效果进行摄影学分析,该40幅影像作为华南虎存在证据属性的影像是不真实的。媒体介入事件本身或距当事人过近(诱导式发问、许诺某些好处等),又群起礼赞,立场偏颇,遭遇到离事实遥远的“假虎照”自证炒作心态的叵恻。
第三部曲,一窝蜂“打假”。官方的回应,赶不上网民质疑的进度。网友质疑虎照有假,媒体不是追踪事实依据,做科学考证、理性考辨,旋即裹挟“民意”。吃过周正龙家饭的不下几百个媒体人,听周正龙“演绎”的记者不计其数,写出来的“新闻”大同小异。未见媒体独家深入现场调查研究,没有媒体广泛接触当地民众,想也未想“虎迹”山林模拟实验。“反戈一击”打假,越发暴露出媒体为赚取订阅量的“集体”功利尴尬。“周老虎”诱发的中国传播业“华南虎”事件,受众一头雾水看媒体莫衷一是的连续剧“表演”,且演绎成了引起国际媒体关注、全国无数网民持续追问的“丑闻”。华南虎照片事件重创了林业部门的公信力,动摇了公众对建设诚信社会的信心。
第四部曲,当狗仔队,继续追逐热点。2010年4月30日,周正龙被法院裁定撤销缓刑,收监服刑,为他的诈骗而承担牢狱之灾。2012年4月27日,周正龙刑满释放。媒体按职业习惯,记者们并不是去“欢迎”周正龙出狱,而是“扑了去”,欲再发掘新闻猛料。有篇《“周老虎”出山媒体不能再个个爱了》的博文说:“媒体大可不必在去充当狗仔队了,(应)把精力用在正常的采访上,多去关注那些人们关心的热点和民生大事,恪守职业道德,遵守职业底线,牢记传媒的责任,多些理性,多些人文关怀,少些采访兴奋。别再把‘周老虎’当成可利用的工具,进行无聊的资源大开挖,为寻求看点和卖点而迎合读者,去搞那些无聊的‘娱乐至死’的战术,让读者‘审虎疲劳’了。而失去理性的选择和公众的价值判断,搞一些无味的报道,不仅会失去媒体的公信力,而且公众也会反感和不屑。数年前,《新周刊》曾经为‘病得不轻的中国传媒’开出药方:在沾沾自喜于暴利行业之际,记得自己是传媒,是客观而有趣地把世界清晰表达出来的具有公信力的声音。’这才是传媒应有的态度和社会责任”。
从桥山金钱豹与秦岭“周老虎”的传奇,回瞻消息来源引来的传播业界突发事件,给了中国媒体深刻的历史教训。
美国密苏里新闻学院《新闻写作教程》第二十一讲新闻道德有一段话,说得发人深省:“简而言之,新闻道德是某种行为准则。对于记者说来,遵循一种崇高的行为准则尤为重要。报界长期以来一直使公众的注意力集中在许多社会机构的不道德行为上,这样,报界自身就更应处于大众监督之下。新闻界揭发别人扔出的石头,有的已经反弹回来,并且打破了自家的玻璃。”(见前书第449页,新华出版社1986年版)
秦岭“周老虎”的传奇,正是新闻界揭发别人扔出的又反弹回来的石头。那被“打破了自家的玻璃”不必换一块新的。因了历史的不可更改,还是如西安事变骊山五间厅被枪子弹击碎的玻璃那样,妥为保存。“正龙拍虎”(zhèng lóng pāi hǔ)这则衍生成语的广泛使用,印证了“华南虎照片”公共事件的社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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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图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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