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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名执行干警、11辆警车,
由6名院领导分别带队,
兵分四路,在新昌开展全面搜捕。
昨晚,这场惊心动魄的集中大执行行动,
代号叫“秋猎”······
前期摸排,准备充分,时间紧凑
执行干警在前方有序开展搜捕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求子平、县法院院长朱淼蛟
坐镇执行指挥中心全程指挥
邀请了10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全程监督
新闻媒体记者全程跟踪拍摄
当晚“秋猎”战果:共拘留7人、罚款9人、执结案件18件、和解结案5件,执行到位金额364294.5元。
直击执行现场
第一站
坐标:城南乡
说好不在家的“被执行人”就在房间
逃避就能躲得了债务吗?不可能!
执行过程:10月22日18时30分,执行干警来到被执行人梁某家中,当时梁某的妻子正在客厅看电视,面对执行人员的询问,妻子谎称丈夫不在家,手机也联系不上。执行干警决定对梁某的住宅进行搜查,在进到里屋房间时,却看到了一名“陌生”男子,心存疑虑的执行干警当场核对了身份,发现该“陌生”男子就是被执行人梁某本人。
案件情况:2015年5月,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梁某驾驶电动自行车与行人俞某发生碰撞,造成原告俞某受伤。俞某当即被送往新昌县人民医院治疗,医疗费8万余元。梁某在负担了一部分医疗费后开始“消失”,俞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梁某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费用。
经法院审理,认定梁某需承担该起事故中80%的赔偿责任,除去已支付的医药费,尚需要赔偿149808.65元。判决生效后,梁某既不向法院申报财产也不履行赔偿义务,想方设法躲避执行。
处理结果:梁某被带至法院后,因其拒不履行付款义务,新昌法院对其处以司法拘留15天。
第二站
坐标:南明街道方兴和园
执行干警登门,7分钟执结此案
执行过程:19时,执行干警上门时,一家人正看着电视。“我们多次打你电话,你为何不接?”“我没有接到过电话!”“把手机拿出来!”······执行干警对吕某的消极态度予以谈话教育。
案件情况:因不满物业服务产生矛盾,方兴和园小区业主吕某一直拒绝缴纳物业服务费,共计拖欠1237.9元,在法院判决生效后,吕某仍不履行。
执行干警接到此案后,考虑到执行金额较小,多次试图电话通知吕某到新昌法院领取执行文书,但吕某每次都不接电话。
处理结果:经过执行干警释法析理,吕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7分钟后,吕某通过支付宝转账缴纳了拖欠的物业费。
这里就要提醒大家,发生物业纠纷,可与物业公司协商,协商不成也可以通过诉讼等多种合法途径解决。但是生效的法律文书不是一纸儿戏,请按时履行义务!
第三站
坐标:羽林街道泉清村
夜幕降临,犬吠声声,他被强制执行带回法院
执行过程:19时30分,执行干警到达石某家门口时,大门紧闭,里头传来阵阵犬吠。此时被执行人石某正在家中。后执行干警将其带至法院进行谈话。
案件情况:2007年,原告竹某与被告石某经新昌法院调解离婚,离婚后竹某的户籍未从被告家庭户中迁出,二人户籍仍然登记在同一家庭户。2018年,涉案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款项发放至被告银行账户。被告领取前述款项后,拒绝返还属于原告的那一部分款项。石某认为,该笔款项应属于现任妻子,借此拒不履行。
处理结果:石某在儿子的陪同下被带至法院,在执行干警的协调下,原被告及其家人面对面坐下来共同协商此事。经过半个小时的思想工作,最终,石某表示愿意返还属于原告的款项19615元,此案得以执结。
第四站
坐标:大佛路与沃洲路交叉口
纺织厂老板拖欠工资,执行干警上楼带人
执行过程:20时,执行干警一口气爬上6楼,顺利敲开了被执行人杨某的家门。面对执行干警,杨某一直声称自己没有钱,无法偿还拖欠的工资。
案件情况:被执行人杨某是纺织厂的老板,张某于2018年4月去杨某的纺织厂里工作,一直工作至2019年1月,期间,杨某拖欠张某工资6500元。张某多次催讨未果。
处理结果:杨某被带至法院后,新昌法院对其处以司法拘留15天。
第五站
坐标:棣山村
人不在家,执行干警留下了一张传票
执行过程:执行干警来到被执行人陈某家中,发现亮着一盏灯,经搜查,屋内空无一人。所以,并不是每一次执行都是一帆风顺的,扑空找不到人,找到了人却没有财产可供执行,这是常有的事儿。
案件详情:这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于2018年11月8日立案执行,执行标的高达164万余元。
处理结果:执行干警留下了一张传票,紧接着赶往下一站。此处,新昌法院隔空喊话陈某!请陈某尽快到新昌法院处理案件,及时履行还款义务!
秋猎秋猎,秋已猎
离冬天还会远吗
被执行人,尽快来还钱哦
执行永不止步
来源:新昌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