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不要以为任何孩子在任何时候都是善良的,“不懂事的”,尤其是一些半大孩子。靠近他/她们时,你有理由心头发凉。
看看这个13岁大连男孩的聊天记录:
“小孩死了,给人扒光给杀死了,就在我家门口对面。”
(假装不知情的有恃无恐)
“给我加入嫌疑名单。我一个小孩怀疑我。”
“我害怕了,怀疑我?”
(事情将败露的恐慌)
“我把我擦过血的纸扔那块了,我的血不会弄到她身上吧?”
“我怕我的指纹和血在她身上,那我不就完了吗?”
“法医鉴定我俩血在一起。我手不应该那么贱。”
“我的指纹咋整?好像确定是小孩干的。我虚岁14。”
(开始思考如何脱罪,明显知道未成年人可占的“便宜”)
当然,他知道他做了坏事,他捅了女孩7刀;他知道怎么掩盖自己,毫无悔改之意。事发后,他还若无其事地跟女孩父亲说话。
这种人,需要再给他机会,让他继续作恶吗?
还有,聊天是在班级群里发生,那些都是什么人?他杀人,一根汗毛没掉,不受刑事处罚,会怎样影响其他未成年人的思想和行动?
在以保护儿童权益出名的欧美国家,视情节轻重,未成年人谋杀犯会受到刑事处罚。
1993年,11岁的美国男孩Eric Smith 勒死4岁男孩Derrick Robie,拿两块大石头砸在小男孩头上,并用树枝捅他的臀部。Eric Smith被判终身监禁(当时未成年谋杀犯的刑罚是9年到终身监禁),后来8次保释被拒。
1998年,14岁的美国男孩Joshua Phillips用电话线勒死8岁女孩Maddie Clifton,用刀捅了她11次,藏尸7天。Joshua Phillips接受成人一样的审判,一级谋杀罪名成立,被判终身监禁。
1999年,13岁的美国男孩Lionel Tate 杀害7岁的 Tiffany Eunick,被判终身监禁,不得保释。女孩被打得如同坠楼伤亡者,Lionel Tate不断跳起来践踏她的肚子,直到她肝脏破裂,脊骨断裂。
2000年,12和13岁的英国兄弟Danny & Ricky Preddi 杀害10岁男孩 Damilola Taylor,被判8年监禁。
2009年,15岁的美国女孩Alyssa Bustamante 杀害9岁女孩 Elizabeth Olten,接受成人一样的审判,一级谋杀罪名成立,被判终身监禁。
2018年,16岁的苏格兰男孩Aaron Campbell劫持6岁女孩Alesha MacPhai,性侵后杀害,在她身上留下117处伤口。Aaron Campbell被判终身监禁。
这些未成年杀人者的手段之残忍,比起成年罪犯有过之而无不及。
这些案子都备受争议,没有一个是轻易的判决。最后的结果传递出这样一个信号:未成年,不是作恶的理由,更不是脱罪的借口。
不重罚,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还是不作为?
被伤害者,难道不是孩子?他/她们才最无辜。
不要让我们跟恶的距离,又近了一分。
(参考资料:澎湃新闻报道;英国镜报报道,维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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