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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事业机关单位招聘公告

阅读量:3821614 2019-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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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保定定兴县选聘高中教师15人公告
  为不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定兴县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经县政府批准、保定市人社局核准,决定通过公开选聘的方式招聘高中教师。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学校及人数
  1.选聘学校:河北定兴中学、河北定兴第三中学(两所学校均为河北省示范性高中)。
  2.选聘人数及专业。选聘15人,其中语文2人,数学1人,英语3人,物理2人,化学4人,生物1人,政治1人,地理1人。
  二、选聘方式和原则
  1.本次选聘采取试讲的方法进行。
  2.坚持面向社会公开选聘。
  3.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选聘单位、岗位、名额及所需具体条件见《定兴县2019年公开选聘高中教师岗位信息表》,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 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未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
  2. 身体健康,热爱并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品德端正,行为规范,作风正派。
  3. 户籍不限,同等条件下本县生源优先聘用。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等。
  5.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本科一批及以上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完不成选聘计划时,个别专业可放宽到全日制本科二批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如仍完不成选聘计划,则调整选聘计划,将剩余指标用于选聘其他学科教师。
  6.应聘者原则上具有高中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书。个别专业不具备教师资格者,录用后必须在两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届时不能取得者自动解聘。
  7.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放宽至37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受到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四、选聘程序
  1、发布选聘公告
  在定兴县政府网站、河北师范大学网站发布选聘信息。
  2、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1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河北师范大学(10月31日全天在公教楼C座401,11月1日全天在公教楼D座208)
  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具备者)、普通话证等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请用A4纸复印)及报名表现场报名。通过审核者可不受招聘名额与资格审查人员比例限制均进入面试环节。审核后退还证书原件。
  3、试讲:审核合格者即安排试讲。
  时间:10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1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试讲时间15分钟(考生备课14分钟),内容从现行教材中随机抽取,满分100分。其中面试分数低于70分者取消进入后续程序的资格。
  评委记分采取体操打分法。评委设7人(含主评委1人),评委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然后汇总其他评委所给成绩,除以有效分评委人数,得出考生成绩。
  试讲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否则视为违纪行为,取消聘用资格。
  依据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分岗位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名单。当面试分数相同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户籍或生源地为本县的,学历层次较高的,毕业时间较早的,出生时间较晚的。
  4、体检
  由学校及教体局负责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的医疗机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考生自行承担。
  5、考核
  由人社局、教体局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核,并严格审查其人事档案。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6、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定兴县政府网站及教体局办公地点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7、递补
  体检、考核期间自动放弃及不合格的、公示期间有人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出的岗位,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到底顺序依次递补,面试成绩并列时,优先递补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顺序。
  8、审批
  拟聘人员的岗位确定由县教体局综合两所学校的实际情况具体负责落实,拟聘人员无特殊情况应自觉服从。拟聘人员经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提交县政府研究同意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4份,报县人社局审批、市人社局备案。由县编制、人社、财政和教体局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列财政开支,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等各项待遇。
  9、聘用
  拟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或在规定时间内应取得教师资格而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最短为五年。
  联系人:
  定兴中学王老师:13730250898 邮箱:
  dxzxwcz@163.com
  定兴三中岳老师:13831201580 邮箱:
  13831201580@163.com
保定市市直机关2019年公务员公开遴选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河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暂行办法》、《保定市公务员公开遴选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保定市部分市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和名额
  详见附件1《保定市市直机关2019年公开遴选职位一览表》。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保定市各县(市、区)机关(不含高新区、白沟新城、涿州新兴示范区、清西陵保护区)、乡镇(街道)机关具有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的人员。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信念坚定,勤政务实,清正廉洁;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8年10月25日至2001年10月25日期间出生),以《保定市市直机关2019年公开遴选职位一览表》(附件1)要求为准;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除试用期内不定等次外,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经历。历年招录的有规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全国政法系统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的除外)满2年的,可报考符合遴选条件的职位。
  6.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尚在任职试用期的;
  4.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与报考单位构成回避关系的:即报考者不得报考遴选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情形。
  三、遴选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29日至10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符合条件者到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保定市东二环1539号人才大厦;乘车路线:市内公交27路、29路、K2路、70路、61路、505路,市人力资源市场站下车,南行50米路东)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加盖乡镇党委或县(市、区)直部门公章的《保定市市直机关2019年公开遴选报名表》(同时报送电子版)3份(附件2);小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以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报名表自行下载打印。在填写报名表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遴选程序的,按自动放弃处理。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笔试。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政策理论、公文写作等。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根据遴选计划和笔试成绩,分职位按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考生于2019年11月19日在保定机关党建网(http://www.bdjgdjw.gov.cn)、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hebd.lss.gov.cn)查询笔试成绩、是否进入面试。
  3.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2019年11月21日到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保定市东二环1539号人才大厦)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每名考生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重点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考生不计算综合考试成绩、不进入此后体检等遴选程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4.体检与考察。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60%得出考生的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报考职位,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经历、学历等高低(长短)顺序确定,都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
  面试结束2天后,考生在保定机关党建网、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看综合成绩、是否进入体检。进入体检的考生同时查看“体检安排”,“体检安排”内容包括:集合的地点、时间及体检有关要求。体检按照国家规定项目、标准和程序进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遴选单位组织。
  5.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遴选人员。拟遴选人员名单在保定机关党建网、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报考资格条件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务必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格信息。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遴选程序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咨询电话:3089413;监督电话:3089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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