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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法》来了,
不让会计做背锅侠!
日前,财政部会计司网站发布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本次修订的内容可关注点颇多,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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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最值得会计人关注的应该是这两点:
1.加大了处罚的力度,特别是罚金的额度。比如“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的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的”,原规定的对单位处罚是3000-50000元,修正后是30000-300000元,增加了5-9倍;对个人的处罚原规定为2000-20000元,修正后是10000-100000元,增加了4倍。对“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提供虚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单位无违法所得的,最高可到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2.修正后的处罚规定把单位负责人也纳入了范围。比如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的,对“对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实际工作中,老板授意会计做假账,销毁凭证、会计账簿和买卖发票等违法行为,迫于老板的威胁,会计也没有办法!后来东窗事发时,自己又没有证据证明自己是受人指使的。
这是很多会计都一直担心的问题,新的会计法修订提出了这一点,将责任划分明细出来,主导者会受到该有的处罚,被动者有相应的处罚,将承担责任这一块明确,以后不再是由会计人背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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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背锅≠做假账不担责
前段时间,财政部为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对严重违法失信会计人员实施联合惩戒,起草了《严重违法失信会计人员黑名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划重点:
1.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会计从业人员;
2.五类情形会被列入会计黑名单中,包括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
3.如果违反了本办法,受到行政处罚,那么就会被列入到会计黑名单5年,如果受到刑事处罚,那么就会被终身列入到黑名单中;
4.如果被列入会计黑名单中,其后果根据《关于对会计领域违法失信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显示,将可能会受到罚款、限制从事会计工作、计入会计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甚至限制获得部分认证证书...
具体我们来看一下哪些行为会被列入会计人员黑名单,以及被列入其中的后果!
根据这个办法来看,如果做假账,如果受到行政处罚,你的名字5年内都会在黑名单中,如果受到刑事处罚,那你的名字将终身在黑名单中!
那么,如果你被列入黑名单之中,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呢,在这则办法中,也明确了,会按照《关于对会计领域违法失信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做出响应惩戒!这里的惩戒是非常重的,我列举一些给大家看一下:
很明显,如果会计做假账,不仅要面临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可能还会被限制从事会计工作,也就是说你再也不能当会计了!
看到这样的惩罚措施,很多会计也是很无奈,在现实生活中没有多少会计是主动去做假账的!好在,新《会计法》修订草案将责任划分,更加保护会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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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不背锅的10个提醒
虽然政策是好的,但是很多会计从业人员,尤其是会计小白们总会踩坑,在这里,几个提醒要给大家:
除此之外,还有几点提醒大家:
1.政策都是在进一步规范行业,规范企业会计,各位不仅要管理好自己,还要不断学习,通过考证以及政策的学习来提高自己只有这样在会计行业的路才能越走越远。
2.对于不听会计劝阻,继续以上违法行为的公司和企业,最好尽早告辞!
3.税务政策目前正在整顿行业,提升各企业税务规范、从业人员的工作素质,需要大家全力配合,一起清除不法分子,小会计不要跟着老板一起做犯法的事情。
4.将财务人违法追究到企业、单位具体负责人头上,涉事人员追责到底,而不只是会计人,从上级到下级CFO、财务经理、财务主管、财务专员、出纳会计等细则到底,这样才能减少大家违法的概率。
5.将证明落实到相关负责人身上,各岗位保留好相关证据,包括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保留好可证明材料,一旦违法,上级能证明下级属于属于违法私自操作得,由财务人承担;下级能证明属于上级授令操作的,由上级承担。
来源:财政部会计司、注册会计师、会计师、高顿教育、会计说整理更多内容详见“中国会计报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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