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办理不动产需要向物业交纳测量费用才可办理不动产手续,这种乱收费现象请及时制止!”近日,网友通过济宁市网络问政平台问政反映,汶上阳光盈城小区物业通知需要办理不动产证的业主需要到物业交缴纳三百多元的测量费,不交者物业拒办不动产相关手续。
此行为严重损害业主的合法权益,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建议汶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国家相关法规给予行政处罚,以维护法律权威。
针对网友反映问题,汶上县政府回复称,经调查,汶上县阳光盈城物业未向小区业主收取测量费,是该小区开发商下发通知。
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该开发商停止该行为并退还收取的费用。目前,阳光盈城开发商已停止该收费行为,并将所收取的费用已全部退还。根据《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的第十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不予处罚:(三)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对测绘公司的行为正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