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9日5时许,张**驾驶鲁HC851*正三轮载货摩托车沿明达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昌伟城市花园北门处时,与行人刘**发生碰撞,致刘**受伤,车辆部分损坏,事发后,张**驾车逃逸。
案发事故现场
案发事故现场
现场痕迹
滨海交警大队得知情况后,立即赶赴现场处置,快速勘查现场。民警一方面紧急处理安置受伤人员;一方面立即展开现场走访和监控视频巡查,通过大量视频监控比对,并结合案发现场肇事车辆行驶轨迹,民警很快就锁定了肇事车辆和肇事嫌疑人。
在事实面前肇事司机张**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经民警仔细比对,,现场遗留碎片与车体损坏处痕迹吻合,驾驶人体貌特征与监控视频信息吻合。民警当场依法扣留嫌疑车辆,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当中,等待张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交警提示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警。交通肇事后千万不能逃逸,应在尽快救助事故伤者的同时主动接受调查并依法承担自己的责任。只有这样,才能使他人和自己的损害降到最低。来源:滨海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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