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来啦!
2018年度企业稳定岗位补贴申报开始啦!
企业稳岗有补贴,你了解吗?
谁能申领?
补贴标准是多少?
如何办理?
小编带你了解有关政策
即日起,2018年度的企业稳岗补贴已开始受理。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岗补贴。
一
申报条件
1、单位性质为“企业”(不包括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基金会、社会团体、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非企业单位)。
2、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在劳动年龄段内的所有职工均需缴纳失业保险费)。
3、2018年度企业裁员率低于淳安县2018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2.88%,企业裁员率是指裁员人数与企业职工人数之比,裁员人数是指2018年度企业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不含非企业主动裁员人数(非企业主动裁员是指退休、死亡等自然减员;因合同到期终止、职工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含入伍、升学等情况)。
4、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同一年度内,稳定岗位补贴、社保费返还不得重复享受。
二
补贴标准及期限
符合稳岗补贴条件的企业,可享受相当于2018年度企业和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50%的补贴。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举例:假设一家有100名职工的企业2018年度企业和职工分别缴纳了3万元和2万元的失业保险费,如果条件符合的话,这家企业可享受的稳岗补贴是多少?
如果条件符合的话,这家企业可享受的稳岗补贴是(3+2)*50%=2.5万元!
★2018年符合条件的企业须在2019年12月31日前提出申请,逾期不申请的,视作自动放弃。
三
申报材料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向县人社局窗口提出稳岗补贴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1、《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上年度失业保险费缴费凭证复印件;
4、上年度非企业主动裁员证明材料原件(有退休、死亡等自然减员,因合同到期终止、职工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含入伍、升学等情况时需提供)。
申报企业需如实提供上述材料,必要时经办机构会抽查取证(主要是核查全员参保),企业应如实提供职工花名册、工资发放名册等材料。
四
其他
申报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7号淳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C区人社综合窗口
咨询电话:64832870 64836983
如有不明事项,请及时与淳安县就业管理服务处联系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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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县人社局
通讯员:钱伟荣 余春鸿 何晓静
淳安县千岛湖传媒集团编发
编辑:朱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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