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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 | 郝姝丹(山西师范大学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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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人注目的 “哈佛大学是否在招生中歧视亚裔美国人” 的官司在美国当地时间10月1日落下帷幕,马萨诸塞州联邦地区法庭法官 Judge Allison 宣布法庭宣判结果:哈佛大学招生委员会的决定虽 “不完美”,但并没有证据表明歧视亚裔申请者。判决结果中所谓的 “不完美” 主要指哈佛大学招生委员会使用 ALDCS 政策(通过 “捐赠、运动员、院长利益名单与哈佛校友子女”途径进入哈佛)招募学生时更多偏向白人学生。
这是一个历史性的决定。这一案件关系到亚裔美国人作为一个经常被称为 “少数族裔典范” 的整体(而所有的亚裔民权团体都相当反感“少数族裔典范”的说法),是否在大学入学中受到 “反向歧视”。在 Allison 宣判的背后,实际上折射了不同族裔在高等教育这一问题上对平权法案的不同利益与观点。
01平权法案政策的背景与产生的争议
平权法案(Affirmative action,AA),是指禁止公立机构由于肤色、种族、宗教、性别、国族、出身等,歧视少数群体或弱势群体。其覆盖领域主要集中于就业、教育、房屋购置等,如入学的种族配额及选举的性别配额,以此减少歧视及避免少数族群在就业和教育上受到不公平对待。该法案于1961年3月6号由美国总统肯尼迪签署生效。
平权法案出台之后,一直有持续的反对声音,且最强烈的反对声音来自于部分白人社群。历史上,有三次著名的官司涉及到平权法案:Bakke状告加州大学(1978年)、Grutter 状告密歇根大学(2003年)和 Fisher 状告德克萨斯大学(2016年)。这些案件的原告均为白人女性,她们均声称平权法案的实施,损害了其入学的权利且这些大学的招生委员会违反宪法。
值得注意的是,三起官司的原告均由著名的平权法案反对者 Edward Blum 所成立的 “学生入学公平联盟”(Student for Fair Admissions, SFFA)选择,而且该机构还提供律师与资金,支持原告与法院对峙。不过最终,三起案件最高法院均判决没有违宪。
川普上台之后,美国司法部发出反对平权法案的信号。 “学生入学公平联盟” 当即改变策略,与一部分对平权法案持反对意见的亚裔群体(主要是华裔第一代移民)合作,选择亚裔作为原告,支持其与哈佛大学的招生委员会对峙法庭。这就是哈佛大学案产生的背景。
02亚裔对平权法案的态度
亚裔族群对平权法案的态度,不同研究者口中数据不一。尽管大部分研究都倾向于至少一半亚裔群体支持该法案(如 Park 与 Liu 2014年的研究认为50%以上的亚裔群体支持平权法案,Garces 与 Poon 2016年的研究认为支持平权法案的亚裔达到了66%),但这并不代表亚裔群体内部对这一政策持一致看法。
过去作为少数族裔的亚裔移民由于社会经济地位不高是这项政策的受益者,但随着整体亚裔社会阶层与受教育水平的提高以及新移民的涌入,一部分亚裔感觉受到了这项政策的逆向歧视,从而反对该政策。
亚裔群体中平权法案的反对者将大学录取当做零和竞赛,一部分人获益(非裔、拉丁裔与印第安裔)必然会导致另外一部分人利益受损(亚裔、白人)。而亚裔群体中平权法案的支持者则认为,以上说法简化了该政策对亚裔的影响,并认为亚裔整体上受益于这项政策。比如 Park 与 Liu (2014)认为亚裔应该支持这项政策,原因有以下三个方面:
1. 整个亚裔群体都将间接得益于这项政策
在 Grutter 状告密歇根大学录取委员会的庭审记录中,有28个亚裔民权团体签名支持平权法案,认为亚裔在旨在促进种族多样性的平权法案政策中受益。在Fisher状告德克萨斯大学录取委员会的庭审记录中,也显示亚裔民权团体支持平权法案,认为该政策促进了大学多样性,提高了亚裔学生的智识和公民参与水平,对多种族交流持有更加积极的态度。Chin(1996)在文章中写道,全美所有的亚裔律师都认为平权法案有助于建立一个更加公平的社会,而在一个更加公平的社会中,所有人都会最终受益。
2. 亚裔中部分群体会直接受益于此项政策
亚裔是一个非常多样性的社群,有东亚裔、南亚裔(印度裔)、东南亚裔(老挝、柬埔寨等)等。美国亚裔教育研究(National Commission on Asian American and Pacific Islander Research in Education, CARE) 的一项调查显示,一半的亚裔学生最终会进入大学,而其中印度裔与韩国裔的学生本科录取率最高,分别达到了63.9%与43.8%。其他亚裔,例如东南亚裔的学生本科录取率相对较低(例如:柬埔寨裔为9.2%,老挝裔7.7%)。录取率相对较低的亚裔学生可以直接从平权法案中获益。
3. 损害亚裔大学录取率的并不是由于平权法案,而是消极行动法案(Negative Action,NA)
Kang(1996)最先发明并使用了 “消极行动法案”(Negative Action,NA)这一术语来描述亚裔在大学录取中经常会被白人学生(而非其他少数族裔)取代的现象,即同样的高中学业水平,亚裔学生比白人学生更难进入心仪的大学。
普林斯顿大学的两位学者 Espenshade 与 Radford 在二人影响深远的的《不再隔离,但远未平等—精英大学入学和校园生活中的种族与阶层》(No Longer Separate, Not Yet Equal: Race and Class in Elite College Admission and Campus Life)一书中量化了不同族裔大学录取的 SAT 平均水平,发现亚裔的分值比白人高150分;而同样的 SAT 水平,白人学生的录取率是亚裔学生的3倍。
1980年代,美国联邦法院对大学录取中暗中存在的 “亚裔定额” 现象进行调查,证实在大学尤其是精英大学的录取过程中,亚裔候选人经常会被白人候选者所取代的这一事实。这项调查纠正了此前流行的错误观念:亚裔入学名额被其他少数族裔所挤占。
最近亚裔状告哈佛大学招生委员会的案件也让哈佛不得不公开历年招生名额的类型以及比例。杜克大学的 Arcidiacono, Kinsler 与 Ransom (2019)曾对哈佛招生名额进行过研究,结果发现43%的白人申请者是通过 ALDCs 途径进入哈佛。实际上,Lamb, J. D 等研究者早在1992年就对哈佛、耶鲁等藤校一直有大量白人学生通过这一途径入学这一现象进行了关注。
03华裔对于平权法案的态度
虽然亚裔一惯有支持平权法案的传统,但2018年的一项研究发现,占到亚裔人口23%的华裔对平权法案支持的人口比例,从78%(2012年)降到了41%(2016年)。近年来有大量美籍华裔反对平权法案,如2015年来自佛罗里达的华裔商人赵宇空成立了反对平权法案的亚裔教育联盟(Asian American for Education, AACE)。两位研究者 Garces 与 Poon 认为大量华裔突然反对平权法案,原因主要有三点:
1. 反对平权法案的华裔大部分为1990年以后移民美国,这批高学历、高收入的华裔与90年代以前低学历、低技能的移民华裔来自完全不同的社会阶层与经济背景,使得其无法对平权法案产生共鸣。
2. 华裔与其他少数族裔以及其他亚裔群体交流不多,缺乏对平权法案支持的认知与情感因素。
3. 大量依赖中国的社交媒体获取信息。一些研究者发现,中国社交媒体呈现的报道与信息,保守主义倾向比较明显,大量依赖这类信息源的华裔更倾向于反对平权法案。 总之,不同利益相关者对平权法案的态度存在差异,这些差异从根本上反映了对应该如何解决 “种族隔离、种族不平等” 这一美国社会根本问题,甚至对 “公平”这一概念存在的不同看法:应该用平等主义(Egalitarianism)还是自由主义(libertarianism)的视角来理解公平?
此外,大量研究者认为,平权法案法案虽然在促进少数族裔教育公平、就业公平上有很大的贡献,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只使用族裔这一指标,而非结合申请者本身的社会经济地位来给予大学招生补偿考量,从而无法精准定位需要这一补偿政策的真正人群。所以有研究者呼吁使用经济收入意识的(SES-conscious)大学招生补偿政策,而非人种意识的(race-conscious)的大学招生补偿政策。同时,应当消除消极行动法案由于对白人申请者的大量倾斜而造成对少数族裔的新歧视。
Reference
Arcidiacono, P., Kinsler, J., & Ransom, T. (2019).Legacy and Athlete Preferences at Harvard (No. w26316). National Bureau of Economic Research.Lamb, J. D. (1992). The real affirmative action babies: Legacy preference at Harvard and Yale. Colum. JL & Soc. Probs., 26,491.Li, G., & Wang, L. (Eds.). (2008). Model minority myth revisited: An interdisciplinary approach to demystifying Asian Americaneducational experiences. IAP.Wing, J. Y. (2007). Beyond black and white: The modelminority myth and the invisibility of Asian American students. The Urban Review, 39(4), 455-487.Garces, L. M., & Poon, O. (2018). Asian Americans and Race-Conscious Admissions: Understanding the Conservative Opposition’sStrategy of Misinformation, Intimidation & Racial Division.Kang, J. (1996). Negative action against Asian Americans: The internal instability of Dworkin's defense of affirmative action.Harv. cr-cll rev., 3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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