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市邛海泸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公开招聘派遣制人员简章
根据用工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西昌市邛海泸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委托西昌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13 名 派遣制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本简章在西昌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1
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名额
西昌市邛海泸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本次共招聘 13 名执法协勤人员,其中 男性11名,女性2名。
(二)招聘对象
1、男性:高中及以上学历;
2、女性: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持有正式驾驶证B照及以上,法律专业,警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自愿从事景区执法管理工作,服从岗位调整安排。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 25-40周岁(1979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男性身高1.62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
4、在城区或景区有固定住所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具有较强的语言沟通能力。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以及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现役军人。
4、其他不适合从事岗位工作要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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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2019年11月4日—11月6日(周末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三)报名地点:西昌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西昌市一环路建昌路税务大厅五楼)。
(四)报名手续和要求
1、报考者在西昌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五楼考试培训部领取并如实填写《资格审查表》一份,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一切责任由本人承担。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毕业证、相关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件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
5、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照3张(照片背面注明报考岗位和姓名)。
6、考生需在报名时缴纳笔试考务费100元;进入面试者需另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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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考比例及岗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岗位录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调减或取消岗位的情况,将及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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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领取
本人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领取准考证。
(一)时间:2019年11月7日,下午14:30—17:00
(二)地点: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西昌市一环路建昌路税务大厅五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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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1、本次招聘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总成绩=笔试成绩×折合比例+面试成绩×折合比例)。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风景名胜区条例》、《邛海保护条例》(2015年修订版),考试时间120分钟。具体时间和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相同的考生,可一并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三)体检
笔试、面试结束后,总成绩以成绩折算后根据招聘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相同,则加试计算机基础知识考试)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体检由西昌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和用工单位共同组织实施,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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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及管理
(一)考试、体检、考核并经公示合格者,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与西昌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二)聘用人员实行派遣制管理,最低合同期限 2 年,试用期 2个月。
(三)派遣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各用工单位批文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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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事项提示
1、请考生在整个招录期间确保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主动及时告知招考部门。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笔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两证的领取都需凭本人身份证。且各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每一个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3、本次招考有关岗位调整、笔试与面试成绩等相关事宜公示均在西昌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请考生主动、及时查看相关公告。错失公告信息造成的后果概由考生本人负责。
4、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辅导(培训)班、辅导(培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
西昌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考试培训部)
0834-6966010、6966011
本公告由西昌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西昌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