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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滨州开发区警方
俗话说
“酒壮怂人胆”
有些人喝酒之后酒精上头
就会做出一些过激的行为
冲动是魔鬼
酒后易出事
这不开发区一男子再次向我们证明了这一句话
10月25日
躲藏两个月,认为辱骂警察、踢踹警车已经风平浪静的牛某
被开发区警方抓获归案
让我们来看一看事情的来龙去脉
2019年8月份,园区派出所接杨某报警被家暴,请求民警处理民警迅速出警,在处理过程中,杨某醉酒的丈夫牛某发现民警录像就开始辱骂民警,不听其表哥劝阻。牛某不断辱骂民警,并两次拿起酒瓶要殴打录像民警,均被其表哥拦下
在民警带离杨某进一步了解情况时
牛某用脚踢踹警车,阻碍执行职务
这种处理酒晕子的事儿
在基层派出所太司空见惯了
对于民警来说已经见怪不怪了
但是,喝酒了不是违法的理由,躲藏更不能躲掉
10月25日,滨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民警将牛某抓获,牛某对辱骂警察,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牛某因阻碍执行职务被依法刑事拘留。
提醒广大市民朋友:
《人民警察法》规定,阻碍民警执行职务的行为主要有:
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
阻碍人民警察调查取证的;
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追捕、搜查、救险等任务进入有关住所、场所的;
对执行救人、救险、追捕、警卫等紧急任务的警车故意设置障碍的;
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其他行为的。
公安机关的辅警在正式民警的带领下协助执法,其行为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组成部分,阻碍他们的行为也构成阻碍执行职务行为。
所以公安机关在开展正当的执法活动时,公民有义务配合、协助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取证,当事人或其亲属不得故意阻碍、打断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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