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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舌尖上的地铁”?交通运输部:乘客不得在地铁内进食

阅读量:3874156 2019-10-28


说到乘地铁
你的印象是什么?有人是上下班高峰的拥挤

有人是明明有座但不能坐的懊恼

有人是左面韭菜盒子
右面鸡蛋灌饼的心酸

更有一部分人是怀中嗷嗷待哺而找不到母婴室的焦急
是行动不便却还有难言之隐

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乘客行为规范方面,《办法》明确了影响运营安全的10类禁止性行为,以及影响秩序的7类约束性行为。
其中新规明确:乘客不得在地铁内进食(婴儿、病人除外),不得骑行平衡车、电动车、自行车,使用滑板、溜冰鞋;不得推销产品或从事营销活动,乞讨、卖艺及歌舞表演,大声喧哗、吵闹,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同时,《办法》明确,乘客应遵守票务管理规定,持有效乘车凭证乘车,不得采取尾随、强行冲撞自动检票机等方式逃票。城市轨道交通因故中断运营时,乘客有权持有效车票要求运营单位按照票价退还票款。具备条件的车站应设置无障碍卫生间、婴儿护理台、儿童洗手盆等服务设施,宜开辟母婴室,设置自动取款机、自动售货机等便民服务设备。
据悉,《办法》将于2020年4月1日起施行。
乘地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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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方日报
编辑:小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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