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专职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确保在遇到急难险情时能够出动足够的救援力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兰州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决定委托甘肃人力资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择优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15名。现公告如下:招聘原则
01
(一)坚持按需设置岗位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平、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02
招聘计划
灭火救援岗位15人
招聘对象
03
(一)甘肃省户籍人员(原消防部队退役人员、退役军人可不受户籍限制);
(二)限男性。
04
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二)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品行端正,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三)具有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
(四)聘用灭火救援岗位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26周岁以下(1993年7月1日至2001年6月30日期间生);退伍军人、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大专以上院校毕业生可放宽至30周岁(1989年7月1日至2001年6月30日期间生);持有A1、A2或B2驾驶证,可放宽至35周岁(1984年7月1日至2001年6月30日期间生);
(五)原消防部队退役人员、退役军人及熟练掌握汽车维修、计算机操作、烹饪等专业技能(持相应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六)身体健康,体态端正,无传染性疾病,符合体检标准;
(七)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记录的;
4.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5.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6.参加邪教组织的;
7.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所招聘职位工作的。
招聘程序
05
招聘工作按照如下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上公告时间:2019年10月27日至10月30日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10月28日上午8:30至10月30日下午17:30
3.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地点:甘肃人力资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5楼513(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95号,广场东口春风广场)。
4.现场资格审查需携带的材料包括(均须原件及2份复印件):
(1)填写《报名登记表》(网上自行下载,一式2份),个人近期1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的携带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页、无集体户首页原件的可携带加盖存档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学历证书、退役证书、驾驶证等专业资格证书;
(4)报名费150元。
5.资格审查时现场进行身高初测,要求净身高在164CM以上。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体能测试环节。对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欺骗者,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二)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由兰州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实施;
2.报考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安排另行通知;
3.测试科目为1000米跑、1分钟仰卧起坐、立定跳远;单项体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根据体能测试三项总成绩进行排名,按照成绩合格1:3比例筛选进入心理测试环节,体能测试总成绩将通过西北人才网www.xbrc.com.cn及时予以公布。
(三)心理测试
1.心理测试由兰州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实施。
2.报考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心理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安排另行通知。
3.心理测试主要考察招聘对象的心理承受和自我调节能力,采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使用的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
4.心理测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心理测试结果将通过西北人才网www.xbrc.com.cn及时予以公布。
(四)面试
1.面试环节由兰州高新区组织人事与社会保障局、兰州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及甘肃人力联合组织实施。
2.面试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具体时间、地点及面试通知书领取等事宜另行通知。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设置3道面试题,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面试成绩通过西北人才网www.xbrc.com.cn及时予以公布。
(五)体检与政审
1.体检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地点准时参加,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不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按照《应征入伍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及附加项目进行。体检不合格的,根据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3.体检合格人员填写《政治审查表》,并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或毕业(就读)学校、辖区公安派出所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提交进行政治审查。主要内容包括本人现实表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因政审不合格造成空缺的,根据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经政审合格后列为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西北人才网www.xbrc.com.cn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根据公示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名单。
06
聘用管理
(一)进行岗前培训。对拟聘用人选由兰州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为期3个月的岗前业务培训。主要内容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业务理论学习,业务技能和体能、队列训练等。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进行试用。
(二)试用及劳动合同签订。试用期为6个月(含3个月岗前培训),试用期间薪酬发放标准为基本工资的80%。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由兰州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确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初次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况决定是否续签。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有不胜任岗位工作、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违规违纪行为和严重违反劳动合同行为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每年对聘用人员履职尽责、遵章守纪、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工作时间和地点
07
由兰州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统一安排,实行准军事化管理,与编制消防员共同承担执勤、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实行轮休制度,每周休息2天,工作时24小时驻勤。
08
工作待遇和薪金
(一)享受待遇
1.统一办理五险一金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被装等;
(二)工资薪金
政府专职消防员根据个人工作年限、现实表现等予以分级定档,确定相应薪资待遇,初入职人员试用期过后基本工资薪酬待遇为4780元/人/月(含个人承担的“五险一金”),并发放执勤补助、高危职业津贴。薪酬随工作年限、岗位等级调整等逐年递增。
工作纪律与监督
09
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纪律,加强考风考纪的督察,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0
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在兰州高新区组织人事与社会保障局的监督下进行,本次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
(二)资格审查、体能测试、心理测试及面试当天未携带相应证件材料的视为放弃资格。
(三)训练及工作期间无清真食堂,且必须服从军事化管理统一就餐,如与个人情况不符的考生,请慎重报名。
(四)监督单位:兰州高新区组织人事与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931-8279731
(五)本公告由兰州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931-8721860、8724929(甘肃人力)
0931-5423119 (兰州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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