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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第十七中学2019级学生校服生产(服务)资格招标邀请公告

阅读量:3884922 2019-10-28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伍家岗区关于规范中小学生校服订购管理工作的意见》(宜伍教办发[2018]9号)文件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需要,现发布宜昌市第十七中学“学生校服生产(服务)资格”招标公告,本公告从2019年10月28日起至2019年11月4日17时止,有效期共5个工作日,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宜昌市第十七中学2019级学生校服生产(服务)资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合法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服装生产和销售,且具有良好的供货能力及完整的售后服务能力提供相关原件及复印件。
     2.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并提供企业资质、信誉和相关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投标人必须在近两年内至少为三所学校生产和销售校服,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投标人须提供2016-2018年地市级(指宜昌市)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产品 (校服) 检验合格报告。
     5.投标人必须在本地有售后服务机构。(提供相关的证明,如营业执照等)
     6.投标人必须是生产厂家,本项目不接受二级代理商、经销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20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资格审验
     投标时评委对投标人提供的以下资料进行审验。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
     2、法人代表不能亲临须有其授权书;
     3、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原件备查);
     4、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原件备查);
     5、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备查);
     7、售后服务承诺及与承诺相关的保障措施;
     四、校服设计要求:
     宜昌市第十七中学学生校服以打造一款美观舒适、学生喜爱、既能展示初中生的青春活力,又能融入宜昌市第十七中学校园文化元素的校服为目标。现将投标要求作如下说明:
     1.本次采购的校服种类为:夏季运动服、春秋运动服和冬季棉服。
     2.本次校服采购于2019年10月22日经家长委员会研究同意,竞标单位在不影响面料、质量、售后等的前提下,应满足学校家委会、校方提出的式样、标志、颜色搭配等方面的要求。
      3.安全与质量要求应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严禁不按照标准生产校服的行为。
 五、校服招标主要流程如下:
     1.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验。
    2.厂家抽签并按照顺序分别入会场述标,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3.厂家对评委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
     4.厂家报价。
      5.评委投票。
     6.公布投票结果并宣布中标单位。
    7.现场洽谈,家委会、学校对校服的款式、材质、价格等进一步磋商。
     8.完成网上公示、家委会与中标单位签订采购合同等后续工作。
      六、评标:
     1.评委由家长代表12名、学生代表6名组成评标小组(选派教师代表4名,教师代表只对校服的设计在体现校园文化方面提出建议,不参与投票)。
     2.为打造出符合校园文化水平具有特色的学生服,评标小组将从投标人的综合实力、对贫困生的减免政策、售后服务、校服设计和报价等方面进行投票,得票多者中标。
      七、中标单位须知:
      1.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时须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商标注册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校服生产资质相关证明等。
      2.中标单位对产品质量、规格负全部责任。中标单位所供学生校服,应根据相关标准及合同要求进行制作。如出现对在供货活动中有违约行为的,或所供产品不合格的,学校有权向中标单位提出退、换要求。造成损失的,中标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并由有关部门按《产品质量法》进行处理。
      3.中标单位所供货物应在本企业制造。中标单位不得向他人转让供货合同,由其他社会法人和自然人生产供货。
     4.中标单位应根据供货合同的投标承诺承担供货义务。对供货质量、交货时间地点、货物数量及运输负全部责任。
      5.中标单位交货时应出具本批次检测合格报告,并参与验收和对产品质量进行抽查,验收内容包括数量、规格、质检报告、外观质量等,并做好记录。对不合格的产品学校予以拒收,所有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6.中标单位必须于签约学校规定时间内将所供校服送至签约学校。
     7.学生校服若出现过小或过大的现象,中标单位应及时无条件地予以更换。如出现质量问题,经双方确认后,中标单位亦应无条件地予以更换。
      八、受理时间及要求:
     从投标邀请函挂网之日开始受理投标,学校接收投标资料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4日17时整,超过递交有效时间者视为无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二级代理商、经销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需按学校要求各提供春秋装样衣、冬装样衣和夏装样衣一套参与投标。投标时须递交“投标人资格要求”所列完整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用档案袋封好。相关文书原件请投标人于开标之日带到现场,以备核验。
      九、投标文件送达:     地点:宜昌市第十七中学教学楼2楼学校政教处办公室
     联系人姓名:熊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 0717-6511680    18071318001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9年11月5日15:00整。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学校综合楼3楼会议室。
     十二、信息发布:
     本次采购项目公告等相关信息在微信推送上发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宜昌市第十七中学
                                     2019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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