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21
事件:10月18日盘后,证监会发布《关于修订〈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决定》, 重组新政落地。 正式稿基本沿用了此前6月下旬公布的征求意见稿的调整思路(允许创业板符合行业条件的上市公司借壳上市外,对于借壳上市的认定标准、累计首次原则时限、融资方式也做出了放松),此外正式稿相较征求稿提出了加强对于业绩承诺的监管。
相比于2016年的版本,相关政策有明显的放松。与2016年的版本相比,主要修订了几个方面:
其一,取消重组上市认定标准中的“净利润”指标;缩短“累计首次原则”计算时间至36个月。这降低了重大重组事件的触发条件,起到鼓励上市公司通过重组改善资产质量。
其二,允许符合国家战略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资产在创业板重组上市,这将丰富科技公司的融资渠道。
其三,恢复重组上市的配套融资,有利于上市公司缓解资金压力。其四,加强重组业绩承诺的监管,打击违法违规,有利于避免违法炒壳及重组乱象。
我们认为,重组新规的发布,代表了相关监管政策的放松,有利于新兴产业的重组上市,也有利于市场风险偏好的提升,对创业板形成直接利好,壳资源概念股有望受益;另外过去几年券商财务顾问业务获得较大发展,此次规则松绑将利好券商财务顾问业务未来发展,并将加速IPO、再融资、并购重组等业务整合,促进券商大投行业务转型发展。
我们在创业板中,根据市值<30亿元,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30%,连续三年平均ROE<3%,且近两年ROE均<5%,筛选了以下潜在受益标的。
投顾姓名:罗智通 投顾编号:A077061907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