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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航运公安局公布十大典型案例以案说法

阅读量:3777118 2019-10-25


10月24日,为进一步深化“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努力把长江经济带建设成为生态更优美、交通更顺畅、经济更协调、市场更统一、机制更科学的黄金经济带,长江航运公安局公布近年来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建设的十大典型案例。
记者了解到,经典案例中,涉及污染环境的案件有浙江宝勋公司“10·12”系列污染环境案和浙江天顺公司“12·18”污染环境案;非法采矿案件有“9·17”长江黄石段水域系列非法采矿案和“5·28”长江南京段、镇江段水域非法采矿案;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有“6·4”长江枝江段沿江村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和“1·1”洞庭湖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杀人抛尸案件有“11·9”杀人抛尸案和“9·2”杀人抛尸案;严重侵财案件有“1·16”盗卖铜精矿案和“2·28”系列抢劫成品油案。
据长江航运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该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高站位、强履职、勇担当,紧紧围绕维护长江中央管理水域政治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强化打防管控工作,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服务和保障。下一步,该局将继续按照党的十九大对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总体部署和行业公安管理体制调整相关安排,勇于担当,久久为功,充分发挥跨区域联动作战优势,为实施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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